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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分歧议题立法中的司法政治与“公投”政治博弈——对台湾地区同婚立法过程的一项分析

发布时间:2021-01-09 08:43
  社会分歧议题的立法往往会受到社会民意结构、选举代议机制及司法政治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台湾地区同婚立法是典型的社会分歧议题立法,其立法过程充分展现出持有不同立场的社会团体与政党在行政、立法、司法三机构中的博弈折冲。由于台湾司法系统的"大法官"释法位阶高于全民"公投",故反同婚"公投"的多数民意受到司法限制,倾向支持同婚的民进党在行政与立法两端组成一致政府形态,这些都是同婚立法加速的关键节点与政治机会结构,此立法进程显现出与主流民意有冲突而立法的特征。 

【文章来源】:台湾研究. 2020,(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9 页

【部分图文】:

社会分歧议题立法中的司法政治与“公投”政治博弈——对台湾地区同婚立法过程的一项分析


“公投”后台湾民众对同婚立法态度的抽样调查[18]

中青年,世代,台湾,比例


相关系列民调显示,青年世代受访者多数支持或关切同婚、婚姻平权,越来越多的台湾城市青年将此作为进步的价值观(参见图2)。“时代力量党”、社会民主党明确表态支持同婚运动,[32]以争取青年世代的支持与政党能见度,而民进党、国民党两大政党基于民意压力与选票考量亦不得不做出相关政策调整。[33]其次,台湾立法系统内部有两项变动有利于本轮同婚立法。一是支持同婚的不分区“立委”的作用。由于之前立法系统选举制度调整,立法机构内部不分区“立委”比例在2004年后由18%提升至30%,不分区“立委”由政党依照政党票的比例分配席次。由于区域“立委”直接面对本选区选民压力,因此其政策立场比较容易受到反同婚选民、社会力量的左右,而不分区“立委”相对而言与选民群体无直接地域选票关联,故愿意为少数群体发声,至2016年为止,共计37位“立委”在“立法院”提出9项同婚合法化议案,其中有21位是不分区“立委”。[34]二是2016年民进党胜选并首次取得“立法院”过半席次(113席占68席),虽然“立法院”内部存在共识决机制的党团协商,[35]但整体多数决的表决机制基本保障了一党单独立法的成功率。且民进党在立法系统内的“司法与法制委员会”占多数席次(12席占7席),支持同婚的民进党籍“立委”尤美女担任此会期“召委”,拥有排案权优势,[36]如此也形成有利于同婚力量的立法内部结构。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台湾地区实现同婚法制化进程分析——一个“互动”的视角[J]. 王秀萍,唐桦.  台湾研究集刊. 2020(01)
[2]台湾青年世代政治参与研究:2008-2018[J]. 张文雅,李凌风.  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 2019(06)
[3]论“公民投票案”对台湾地区公权力机构的约束力[J]. 刘文戈.  台湾研究集刊. 2019(05)
[4]社会运动、政治动员与台湾政治生态的变迁[J]. 陈星.  台湾研究. 2018(04)
[5]台湾“公投修法”的本质、特征及其政治影响[J]. 许川.  现代台湾研究. 2018(04)
[6]台湾地区“马王政争”的制度根源[J]. 黄宗昊.  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05)
[7]司法权力的民主性悖论——美国违宪审查的民主性之争及其启示[J]. 佟德志.  政治学研究. 2015(03)
[8]论新社会运动对当代西方公共政策的影响[J]. 陆海燕.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05)
[9]宪政民主与公民投票制度之设计[J]. 田芳.  政治与法律. 2008(05)
[10]代议机关至上,还是司法化?[J]. 翟小波.  中外法学. 2006(04)



本文编号:2966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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