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档案法》存在的若干问题分析
发布时间:2021-01-15 07:56
<正>一、档案馆设立要求、程序不明确,导致机关档案部门性质不一,档案馆设立、运行无章可循虽然档案馆是新旧《档案法》均重点规范的业务主体,但对档案馆设立的条件、程序等规定长期处于空白状态,加之主要规范机关档案工作的《机关档案管理规定》中不强制设立档案部门的要求,导致机关分管档案工作的部门性质呈现不确定性。如果某机关设立有独立的档案部门,依据当前档案机构改革的要求,应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如某机关未设立单独的档案部门,则一般由综合、保密等行政部门分管此项工作。如此一来,机关档案部门是行政单位还是事业单位?不但不同单位可能不一致,
【文章来源】:档案学通讯. 2020,(06)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档案馆设立要求、程序不明确,导致机关档案部门性质不一,档案馆设立、运行无章可循
二、中央国家机关档案部门权力设置矛盾,导致赋权不清晰
三、未对“属于国家所有档案”进行解释、界定,导致部分法条有成为“口袋罪”的可能
四、档案公布、开放授权上瓶颈依然存在,导致档案开放利用受限
五、未涉及档案域外适用条款,导致中方企业、个人所有的档案在国外受到非法侵害时维权方式有限
六、违法成本低,导致对档案违法行为主体的威慑力有限
七、部分条款的违法行为无对应处罚措施,导致相关法条难以有效执行
本文编号:2978541
【文章来源】:档案学通讯. 2020,(06)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档案馆设立要求、程序不明确,导致机关档案部门性质不一,档案馆设立、运行无章可循
二、中央国家机关档案部门权力设置矛盾,导致赋权不清晰
三、未对“属于国家所有档案”进行解释、界定,导致部分法条有成为“口袋罪”的可能
四、档案公布、开放授权上瓶颈依然存在,导致档案开放利用受限
五、未涉及档案域外适用条款,导致中方企业、个人所有的档案在国外受到非法侵害时维权方式有限
六、违法成本低,导致对档案违法行为主体的威慑力有限
七、部分条款的违法行为无对应处罚措施,导致相关法条难以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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