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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湿地保护法律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1-01-23 17:52
  <正>引言:白洋淀湿地总面积约为366平方千米,是华北平原最大的淡水湿地。随着近年来,白洋淀上游及周边地区经济建设规模扩大和工农业生产的发展,白洋淀湿地的生态资源破坏和农村面源生产、生活引起的水体污染压力进一步加大。雄安新区湿地的生态环境仍然存在着诸如湖泊面积缩小、生物多样性急剧下降以及严重的水污染等问题。一系列环境问题亟需建立统一规范的法律体系加以规制,并进而为建立多元合作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提供有价值的指导方案。 

【文章来源】:资源与人居环境. 2019,(07)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我国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立法现状
    (一)国务院部门及省级政府法律规定
    (二)《河北省湿地保护条例》
    (三)《保定市白洋淀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四)雄安新区湿地保护政策性规定
        1. 采取行动举措,强化上游水污染防治
        2. 引黄入冀补淀,助力新区生态水源保障
        3. 建设新区“蓝绿空间”,构建合理生态空间系统
二、雄安新区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立法可行性分析
    (一)现行法律法规构建的立法基础
    (二)政治环境提供良好的政治氛围
    (三)公众参与意识提供的实施保证
三、对国内外地方性湿地保护制度的借鉴
    (一)国内地方性湿地保护法律制度的借鉴
    (二)国外地方性湿地保护法律制度的借鉴
四、雄安新区湿地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构建
    (一)雄安新区湿地保护地方性立法模式选择
    (二)雄安新区湿地保护立法的规制选择
        1. 创新湿地保护理念,明确生态优先、多元治理、综合治理原则
        2. 强化保护管理,建立与雄安新区湿地保护和治理相适应的管理体系
        3. 细化保护措施,建立严格的湿地保护法律体系
        4. 严格法律监督,强调政府对湿地保护责任
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雄安新区:地理学面临的机遇与挑战[J]. 孟广文,金凤君,李国平,曾刚.  地理研究. 2017(06)
[2]洞庭湖湿地保护的立法选择[J]. 刘爱良.  时代法学. 2017(03)
[3]千年大计 国家大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河北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纪实[J]. 霍小光,张旭东,王敏,曹国厂,李亚红.  决策探索(上半月). 2017(05)
[4]雄安新区开发建设研究[J]. 叶振宇.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03)
[5]雄安新区的战略意图、历史意义与成败关键[J]. 蔡之兵.  中国发展观察. 2017(08)
[6]雄安新区的科学定位与绿色发展路径[J]. 常纪文.  党政研究. 2017(03)
[7]世界新城实践与京津冀新城建设思考[J]. 张可云,王裕瑾.  河北学刊. 2016(02)
[8]近30年来白洋淀湿地演变驱动因子分析[J]. 张敏,宫兆宁,赵文吉.  生态学杂志. 2016(02)



本文编号:2995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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