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网络直播行政法规制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1-02-08 00:32
2016年以来,我国网络直播行业迅猛发展,其在助推着包括经济、文化在内的社会诸多领域向前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系列不规范行为,甚至是违法犯罪行为。对此我国行政机关迅速出手,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法律规范,逐步将网络直播从最初的无序狂欢拉回到了法治化、规范化的发展道路上来,这个过程仅仅经历了几年的时间,对行政机关为此付出的努力和取得成果我们必须予以充分的肯定。不过我们也应当认识到与网络直播相关的行政法本身也存在诸多有待完善的地方,比如预期模式不够明确,进程规划不够完善,再比如我国网络直播的行政法规制体系也尚未完全建立起来,有极大的提升空间。总体来看,可以将问题概括为由于缺少高位阶法律和法规的引导,导致规范依据比较混乱,规制主体和客体失调。本文以“行政法规制”为研究点,从推进网络直播行业健康发展的视角对现有的行政法规和规章进行整理和评价。笔者一方面以发达国家治理网络直播的经验为借鉴,结合中国实际,将我国立法层面所存在的问题予以更好的解决;另一方面,对我国网络直播的行政法规制现状作出全面的展示,从而提出有针对性的改革措施。本文首先对“网络直播”和“行政法规制”的概念进行界定,阐释行政法规制网络...
【文章来源】:辽宁大学辽宁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3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序言
一、网络直播行政法规制的内涵及必要性
(一)网络直播行政法规制的内涵
1.互联网直播是一种实时互动传播媒介
2.网络直播行政法规制是对网络直播行业的规范与保护
(二)网络直播行政法规制的必要性
1.网络直播行业的健康发展需要行政法规制
2.限制网络直播中的违法行为需要行政法规制
3.行政法规制网络直播的优势体现
二、我国网络直播行政法规制现状分析
(一)我国网络直播行政法规制的立法现状
1.我国与网络直播相关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梳理
2.我国网络直播的行政法规制现状分析
(二)我国网络直播行政法规制中存在的问题
1.规制主体失调,缺乏统一制度设计
2.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过大
3.缺乏合理的规制模式,企业守法成本过高
4.行业自律不完善,无法与行政监管形成合力
三、发达国家网络直播的行政法规制现状及借鉴
(一)发达国家对网络直播行政法规制现状
1.美国:行政法规制与行业协会协同发展
2.新加坡:政府发挥主导作用
3.英国:行业自律为主,行政干预为辅
(二)国外网络直播的规制措施对我国的启示
1.明确网络直播的规制主体
2.重视发挥行业自律在网络直播中的规制作用
四、完善我国网络直播行政法规制的建议
(一)确立网络直播行政法规制的基本原则
1.坚持合法行政原则
2.坚持比例原则
3.坚持行政公开原则
(二)制定统一的《网络直播管理条例》
1.明确规制网络直播的行政主体
2.细化网络主播和直播用户的责任
3.明确监管范围,完善信息层级划分
4.完善行政规制手段,柔性执法
(三)控制行政主体的自由裁量权
1.清除权力中的模糊地带
2.完善行政救济制度
(四)完善行政机关对网络直播行业的规制模式
1.加强对突发性直播事件的事中引导
2.完善对突发性直播事件的事后追惩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023080
【文章来源】:辽宁大学辽宁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3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序言
一、网络直播行政法规制的内涵及必要性
(一)网络直播行政法规制的内涵
1.互联网直播是一种实时互动传播媒介
2.网络直播行政法规制是对网络直播行业的规范与保护
(二)网络直播行政法规制的必要性
1.网络直播行业的健康发展需要行政法规制
2.限制网络直播中的违法行为需要行政法规制
3.行政法规制网络直播的优势体现
二、我国网络直播行政法规制现状分析
(一)我国网络直播行政法规制的立法现状
1.我国与网络直播相关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梳理
2.我国网络直播的行政法规制现状分析
(二)我国网络直播行政法规制中存在的问题
1.规制主体失调,缺乏统一制度设计
2.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过大
3.缺乏合理的规制模式,企业守法成本过高
4.行业自律不完善,无法与行政监管形成合力
三、发达国家网络直播的行政法规制现状及借鉴
(一)发达国家对网络直播行政法规制现状
1.美国:行政法规制与行业协会协同发展
2.新加坡:政府发挥主导作用
3.英国:行业自律为主,行政干预为辅
(二)国外网络直播的规制措施对我国的启示
1.明确网络直播的规制主体
2.重视发挥行业自律在网络直播中的规制作用
四、完善我国网络直播行政法规制的建议
(一)确立网络直播行政法规制的基本原则
1.坚持合法行政原则
2.坚持比例原则
3.坚持行政公开原则
(二)制定统一的《网络直播管理条例》
1.明确规制网络直播的行政主体
2.细化网络主播和直播用户的责任
3.明确监管范围,完善信息层级划分
4.完善行政规制手段,柔性执法
(三)控制行政主体的自由裁量权
1.清除权力中的模糊地带
2.完善行政救济制度
(四)完善行政机关对网络直播行业的规制模式
1.加强对突发性直播事件的事中引导
2.完善对突发性直播事件的事后追惩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02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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