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经济性裁员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1-03-30 16:49
经济性裁员制度,是一项因为企业生产经营出现重大变化,企业希望通过裁减部分员工的方式,来减少企业运营成本增强企业活力,从而使用的一种批量性的单方面预告解除制度。鉴于其特殊的性质,可能会在一定时间段内酿成大规模失业潮的社会现象,这将会对劳动力市场和社会和谐稳定造成巨大冲击,因此各国均对经济性裁员制度作出了相应的法律规范予以限制。囿于我国特殊国情下的经济制度,相较于欧美国家的经济性裁员制度,我国的经济性裁员制度设立时间较为迟后。无论是先行出台的《劳动法》还是后续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均对经济性裁员制度的规定较为粗糙。我国企业仍继续沿用之前较为粗略的经济性裁员制度已难以满足日益复杂的市场经济形式。因国家发达程度、历史沿革与经济体制的不同,域外各国及地区的经济性裁员制度设立较早,相对于我国来说,其相关规定更为成熟,体系更为完善。本文通过对域外经济性裁员制度比较分析,来吸取域外经济性裁员制度的成功经验,并反思我国经济性裁员制度的缺点与不足。本文总结出我国经济性裁员制度存在以下几点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首先,经济性裁员的实质要件规定不明确。具体表现为“严重困难”规定模糊与“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文章来源】:辽宁师范大学辽宁省
【文章页数】:4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选题研究意义
(一)理论意义
(二)现实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内研究现状
(二)国外研究现状
三、研究方法
四、创新与不足
第一章 经济性裁员制度基本理论
一、经济性裁员的涵义
二、经济性裁员的特征
(一)经济性裁员须具有特殊的事由
(二)经济性裁员是法定的无过错解除行为
(三)经济性裁员一般具有规模化
三、经济性裁员制度的理论学说
(一)解雇自由说
(二)正当事由说
(三)解雇权滥用说
第二章 域外及我国台湾地区经济性裁员制度介绍及对我国的启示
一、域外及我国台湾地区经济性裁员制度
(一)德国经济性裁员制度
(二)英国经济性裁员制度
(三)法国经济性裁员制度
(四)日本经济性裁员制度
(五)我国台湾地区经济性裁员制度
二、域外及我国台湾地区经济性裁员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第三章 我国经济性裁员制度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经济性裁员的立法现状
二、经济性裁员的实质要件规定不明确
(一)“严重困难”规定模糊
(二)“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规定模糊
三、经济性裁员的限制性规定存在缺陷
(一)裁员人数
(二)裁员类型
(三)裁员期限
四、“优先留用”和“优先招用”的法律规制不明确
(一)优先留用
(二)优先招用
五、缺乏优先回避裁员的义务性规范
第四章 完善我国经济性裁员制度的立法建议
一、明确经济性裁员的客观标准
(一)明确“严重困难”的范围
(二)明确“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范围
(三)完善劳动行政部门参与机制
二、完善经济性裁员的人数、类型和期限制度
(一)明确裁员人数及比例标准
(二)确定裁员的类型
(三)限定裁员期限
三、完善“优先留用”和“优先招用”条款
(一)修改“优先留用”条款
(二)修改“优先招用”条款
四、增加优先回避经济性裁员规定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109819
【文章来源】:辽宁师范大学辽宁省
【文章页数】:4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选题研究意义
(一)理论意义
(二)现实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内研究现状
(二)国外研究现状
三、研究方法
四、创新与不足
第一章 经济性裁员制度基本理论
一、经济性裁员的涵义
二、经济性裁员的特征
(一)经济性裁员须具有特殊的事由
(二)经济性裁员是法定的无过错解除行为
(三)经济性裁员一般具有规模化
三、经济性裁员制度的理论学说
(一)解雇自由说
(二)正当事由说
(三)解雇权滥用说
第二章 域外及我国台湾地区经济性裁员制度介绍及对我国的启示
一、域外及我国台湾地区经济性裁员制度
(一)德国经济性裁员制度
(二)英国经济性裁员制度
(三)法国经济性裁员制度
(四)日本经济性裁员制度
(五)我国台湾地区经济性裁员制度
二、域外及我国台湾地区经济性裁员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第三章 我国经济性裁员制度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经济性裁员的立法现状
二、经济性裁员的实质要件规定不明确
(一)“严重困难”规定模糊
(二)“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规定模糊
三、经济性裁员的限制性规定存在缺陷
(一)裁员人数
(二)裁员类型
(三)裁员期限
四、“优先留用”和“优先招用”的法律规制不明确
(一)优先留用
(二)优先招用
五、缺乏优先回避裁员的义务性规范
第四章 完善我国经济性裁员制度的立法建议
一、明确经济性裁员的客观标准
(一)明确“严重困难”的范围
(二)明确“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范围
(三)完善劳动行政部门参与机制
二、完善经济性裁员的人数、类型和期限制度
(一)明确裁员人数及比例标准
(二)确定裁员的类型
(三)限定裁员期限
三、完善“优先留用”和“优先招用”条款
(一)修改“优先留用”条款
(二)修改“优先招用”条款
四、增加优先回避经济性裁员规定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109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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