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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对劳动法的挑战及其建议探索

发布时间:2021-04-09 07:14
  人工智能的出现使现行劳动法体系面临着三大挑战:一是用人单位不可能主动提高劳动报酬水平以适应人工智能时代的社会生产率;二是远程办公将实现常态化,提升了工伤认定的难度;三是政府对劳动者就业保障的负担加重。面对上述三大挑战,现行劳动法应作出如下回应:首先,区分公司制企业和非公司制企业,建立不同的劳动者共享人工智能技术红利机制;其次,完善人工智能时代工伤认定规则;最后,设立专门的人工智能保障基金。 

【文章来源】:人工智能. 2020,(04)

【文章页数】:10 页

【文章目录】:
人工智能对劳动法的挑战
    劳动报酬水平落后于人工智能时代的社会生产率
    远程办公常态化引起的工伤认定困难
    政府保障劳动者再就业水平经历阵痛期
劳动者救济路径之探索
    建立有效的劳动者共享人工智能技术红利机制
    增加人工智能时代工伤认定的具体规定
    设立专门的人工智能保障基金
结束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远程劳动的制度发展及法律适用[J]. 田思路.  法学. 2020(05)
[2]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效果和问题研究[J]. 张望军,孙即,万丽梅.  金融监管研究. 2016(03)
[3]创造性破坏、经济增长与经济结构:新古典熊彼特主义增长理论的发展[J]. 刘志铭,郭惠武.  经济评论. 2007(02)



本文编号:3127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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