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磨盘山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1-05-08 14:55
饮用水水源地是人类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也愈加重视。党的十九大以来,我们要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保护和改善现有饮用水资源体制,确保供水环境安全。而黑龙江省磨盘山饮用水源地作为提供哈尔滨城市饮用水的第二饮用水源地,为解决城市供水问题从而建设磨盘山水库供水工程,但由于经济的不断发展,黑龙江省磨盘山饮用水源地的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急需建立与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管理体制,以期更好地推动磨盘山饮用水源地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本文通过对黑龙江省磨盘山饮用水水源地目前的现状进行分析,借鉴国外先进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经验,进而为黑龙江省磨盘山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法律制度、配套措施、管理体系的完善提供理论支持。本文共分为六章,第一章绪论介绍了本论文研究背景、研究目的与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以及本论文研究方法,从磨盘山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必要性去论述。第二章介绍饮用水源的概述,对饮用水水源地相关概念的进行辨析,分析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原则与必要性、特殊性。第三章阐述了黑龙江省磨盘山饮用水源地保护概况,分别从饮用水水源地保...
【文章来源】:东北林业大学黑龙江省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5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1.2.1 研究目的
1.2.2 研究意义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1.3.1 国外研究现状
1.3.2 国内研究现状
1.4 研究内容和方法
1.4.1 研究内容
1.4.2 研究方法
2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概述
2.1 饮用水水源地的概念
2.2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必要性
2.3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原则
2.3.1 风险预防原则
2.3.2 生态安全原则
2.3.3 环境责任原则
2.4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特殊性
2.5 本章小结
3 黑龙江省磨盘山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概况
3.1 磨盘山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现状
3.1.1 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3.1.2 饮用水源地保护设施状况
3.2 磨盘山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法律规定
3.2.1 磨盘山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法律法规
3.2.2 磨盘山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政策文件
3.3 本章小结
4 黑龙江省磨盘山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法律问题分析
4.1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
4.1.1 存在不利于河长制落实的因素
4.1.2 生态补偿制度不完善
4.1.3 公众参与制度存在不足
4.1.4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制度不健全
4.2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中执法监管存在的不足
4.2.1 追责机制落实不到位
4.2.2 执法监管部门惩处力度不够
4.2.3 执法监管部门分工不明确
4.3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环境司法存在缺失
4.3.1 没有专门的环境司法监管机关
4.3.2 缺乏规范的环境法庭受案范围
4.3.3 没有建设高效的环境司法队伍
4.4 本章小结
5 国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法律实践与启示
5.1 国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法律实践
5.1.1 美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相关法律制度
5.1.2 日本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相关法律制度
5.1.3 英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相关法律制度
5.2 国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启示
5.2.1 饮用水水源地相关法律制度完善
5.2.2 饮用水水质标准较高
5.2.3 违法行为惩处力度严格
5.3 本章小结
6 完善黑龙江省磨盘山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法律对策
6.1 完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相关法律制度
6.1.1 高效落实饮用水水源地的河长制
6.1.2 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的生态补偿制度
6.1.3 强化公众参与制度
6.1.4 健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制度
6.2 提高饮用水水源地执法监管能力
6.2.1 强化执法监管机关的法律责任
6.2.2 健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奖惩机制
6.2.3 明确饮用水水源地管理部门分工
6.3 强化磨盘山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司法的建设
6.3.1 设立生态环境检察机关
6.3.2 规范环境法庭的受案范围
6.3.3 建立高效的环境司法队伍
6.4 本章小结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新冠肺炎疫情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挑战及应对策略[J]. 刘心爱,张淑玲,陈庆伟. 中国水利. 2020(07)
[2]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法律制度与城镇经济发展研究[J]. 高凤. 法制与经济. 2020(02)
[3]我国“河长制”的实施与发展出路[J]. 崔宁. 吉林农业. 2019(22)
[4]我国饮用水源地保护现状与对策[J]. 刁新星,王秀林. 乡村科技. 2019(31)
[5]环境治理: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着力点[J]. 骆清. 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9(04)
[6]哈尔滨市磨盘山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J]. 周晓聪. 环境与发展. 2019(03)
[7]公众参与的法律定位——以城市环境制度事例为考察的对象[J]. 朱芒. 行政法学研究. 2019(01)
[8]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的恢复责任分析——从技术到法律[J]. 张梓太,李晨光.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2018(04)
[9]城市生态安全格局构建:目标、原则和基本框架[J]. 陈利顶,景永才,孙然好. 生态学报. 2018(12)
[10]中国和美国、日本饮用水水质标准的比较探究[J]. 彭宏熙,李聪. 中国给水排水. 2018(10)
硕士论文
[1]我国“河长制”的立法研究[D]. 徐婉舒.湖南师范大学 2019
[2]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研究[D]. 朱庆华.西安理工大学 2018
[3]辽宁省推进实施河长制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D]. 王璐.沈阳师范大学 2018
[4]湖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法律问题研究[D]. 熊威.贵州民族大学 2017
[5]河北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法律制度研究[D]. 马晓兰.河北地质大学 2016
[6]我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法律制度的完善[D]. 吴锦.苏州大学 2015
[7]泰安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问题研究[D]. 高娜.山东农业大学 2015
本文编号:3175536
【文章来源】:东北林业大学黑龙江省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5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1.2.1 研究目的
1.2.2 研究意义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1.3.1 国外研究现状
1.3.2 国内研究现状
1.4 研究内容和方法
1.4.1 研究内容
1.4.2 研究方法
2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概述
2.1 饮用水水源地的概念
2.2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必要性
2.3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原则
2.3.1 风险预防原则
2.3.2 生态安全原则
2.3.3 环境责任原则
2.4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特殊性
2.5 本章小结
3 黑龙江省磨盘山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概况
3.1 磨盘山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现状
3.1.1 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3.1.2 饮用水源地保护设施状况
3.2 磨盘山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法律规定
3.2.1 磨盘山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法律法规
3.2.2 磨盘山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政策文件
3.3 本章小结
4 黑龙江省磨盘山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法律问题分析
4.1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
4.1.1 存在不利于河长制落实的因素
4.1.2 生态补偿制度不完善
4.1.3 公众参与制度存在不足
4.1.4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制度不健全
4.2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中执法监管存在的不足
4.2.1 追责机制落实不到位
4.2.2 执法监管部门惩处力度不够
4.2.3 执法监管部门分工不明确
4.3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环境司法存在缺失
4.3.1 没有专门的环境司法监管机关
4.3.2 缺乏规范的环境法庭受案范围
4.3.3 没有建设高效的环境司法队伍
4.4 本章小结
5 国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法律实践与启示
5.1 国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法律实践
5.1.1 美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相关法律制度
5.1.2 日本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相关法律制度
5.1.3 英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相关法律制度
5.2 国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启示
5.2.1 饮用水水源地相关法律制度完善
5.2.2 饮用水水质标准较高
5.2.3 违法行为惩处力度严格
5.3 本章小结
6 完善黑龙江省磨盘山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法律对策
6.1 完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相关法律制度
6.1.1 高效落实饮用水水源地的河长制
6.1.2 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的生态补偿制度
6.1.3 强化公众参与制度
6.1.4 健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制度
6.2 提高饮用水水源地执法监管能力
6.2.1 强化执法监管机关的法律责任
6.2.2 健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奖惩机制
6.2.3 明确饮用水水源地管理部门分工
6.3 强化磨盘山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司法的建设
6.3.1 设立生态环境检察机关
6.3.2 规范环境法庭的受案范围
6.3.3 建立高效的环境司法队伍
6.4 本章小结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新冠肺炎疫情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挑战及应对策略[J]. 刘心爱,张淑玲,陈庆伟. 中国水利. 2020(07)
[2]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法律制度与城镇经济发展研究[J]. 高凤. 法制与经济. 2020(02)
[3]我国“河长制”的实施与发展出路[J]. 崔宁. 吉林农业. 2019(22)
[4]我国饮用水源地保护现状与对策[J]. 刁新星,王秀林. 乡村科技. 2019(31)
[5]环境治理: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着力点[J]. 骆清. 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9(04)
[6]哈尔滨市磨盘山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J]. 周晓聪. 环境与发展. 2019(03)
[7]公众参与的法律定位——以城市环境制度事例为考察的对象[J]. 朱芒. 行政法学研究. 2019(01)
[8]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的恢复责任分析——从技术到法律[J]. 张梓太,李晨光.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2018(04)
[9]城市生态安全格局构建:目标、原则和基本框架[J]. 陈利顶,景永才,孙然好. 生态学报. 2018(12)
[10]中国和美国、日本饮用水水质标准的比较探究[J]. 彭宏熙,李聪. 中国给水排水. 2018(10)
硕士论文
[1]我国“河长制”的立法研究[D]. 徐婉舒.湖南师范大学 2019
[2]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研究[D]. 朱庆华.西安理工大学 2018
[3]辽宁省推进实施河长制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D]. 王璐.沈阳师范大学 2018
[4]湖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法律问题研究[D]. 熊威.贵州民族大学 2017
[5]河北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法律制度研究[D]. 马晓兰.河北地质大学 2016
[6]我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法律制度的完善[D]. 吴锦.苏州大学 2015
[7]泰安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问题研究[D]. 高娜.山东农业大学 2015
本文编号:3175536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zhengfalunwen/31755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