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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倍工资争议的社会法证成——弱者意志自由的法律补强

发布时间:2021-06-08 05:04
  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纠纷争议较大的是二倍工资的界定及仲裁时效从何时起算。实务界形成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二倍工资是拖欠的劳动报酬,时效从劳动合同终止时起算;另一种观点认为其是惩罚性赔偿,时效从劳动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犯时起算。两种分析路径均陷入了思维误区,而应从劳动法的社会法属性分析。劳资地位不平等时,劳动者的意志自由受限,限制其在在职期间向雇主提起诉讼的可能性,调解仲裁法因此才例外允许劳动报酬争议时效从劳动合同终止时起算。从整体性上理解,这是对弱者意志自由受限的法律补强,处理二倍工资纠纷亦应考虑这个因素。 

【文章来源】: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22(02)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 问题的提出
二、 二倍工资的形式与本质之争
    1. 二倍工资形式上是拖欠的劳动报酬
    2. 二倍工资本质上是惩罚性的赔偿款项
三、 二倍工资争论背后的 法律逻辑解读
    1. 以法律解释学处理二倍工资争议的思维误区
    2. 以传统民法思维处理二倍工资争议的误区
    3. 以社会法的视角解读二倍工资争议
四、 二倍工资时效起算 的社会法证成
    1. 劳动者向雇主提起诉讼意志自由的法律补强
    2. 程序法上推迟时效起算利于保护劳动者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劳动合同法》十周年回顾系列之一 《劳动合同法》之“二倍工资”研究[J]. 邱婕,王勰祎.  中国劳动. 2018(01)
[2]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时效起算的裁判比较[J]. 王杰.  中国劳动. 2017(04)
[3]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情形下支付双倍工资属惩罚性赔偿[J]. 翁境宏,陈立烽.  人民司法(案例). 2016(23)
[4]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法律适用[J]. 孙付,崔兆军.  人民司法. 2014(11)
[5]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二倍工资请求权的适用条件研究[J]. 高战胜.  法学杂志. 2012(12)
[6]用人单位违法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条款分析[J]. 王全兴,粟瑜.  法学. 2012(02)



本文编号:3217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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