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型司法理念在行政审判案外协调中的运用
发布时间:2021-09-04 03:33
在现阶段,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关系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社会矛盾凸显的境况下,本文主要通过对协商型司法理念的理论阐释,论述在司法实践中运用协商型司法理念的目的价值,使协商型司法理念的内容进一步明确:法官要学会指导当事人对话,指导当事人沟通,在当事人之间通过对话形成共识,通过对话进行异议的解构,形成新的意见合意,同时,还要充分地同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其他政法机关、社会各界以及上级法院和下级法院之间沟通协调,形成良性互动、协调联动关系,形成更为广泛的主体间性支持。通过对行政审判中运用协商型司法理念的分析以及案外协调工作方法的介绍,对行政审判协调和解与行政案件调解进行分析和讨论,认为在行政案件审理中运用协商型司法理念适用调解是必要的和可能的。以J省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为例,通过对行政审判领域司法问题的分析,运用协商型司法理念处理行政争议实例评析,以及对行政审判司法问题的协商型解决方式,行政审判领域运用协商型司法理念的规制体现,行政审判领域运用协商型司法理念的效果体现等方面的论述,最终得出结论:行政审判工作担负着定分止争、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
【文章来源】:延边大学吉林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5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1.3 文章结构
1.4 研究方法
第二章 协商型司法理念阐述
2.1 协商型司法理念的提出
2.2 协商型司法理念释义
2.3 行政审判中的协商型司法理念
2.4 协商型司法理念运用对行政审判的重要意义
第三章 协商型司法理念运用对行政审判案外协调的价值
3.1 行政审判案外协调的历史
3.2 协商型司法理念运用对案外协调的促进作用
3.3 运用协商型司法理念明确协调行政案件的重点范围
3.4 协商型司法理念运用为行政案件适用调解增添助力
第四章 协商型司法理念在行政审判案外协调中运用分析
4.1 行政审判领域司法问题分析
4.2 行政审判司法问题的协商型解决方式
4.3 运用协商型司法理念处理行政争议实例评析
4.4 行政审判领域运用协商型司法理念的规制体现
4.5 行政审判领域运用协商型司法理念的效果体现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附录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目录)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联动司法:诉讼社会境况下的司法模式[J]. 张文显. 法律适用. 2011(01)
[2]哈贝马斯“交往行为合理化”理论探析[J]. 孟雷. 法制与社会. 2010(36)
[3]社会的变迁与司法模式的转变——转型中国基层社会的纠纷处理[J]. 张华. 学海. 2010(02)
[4]哈贝马斯的法律商谈理论及其中国化的意义[J]. 孙桂林. 法学杂志. 2010(03)
[5]将协商引入司法——哈贝马斯法律商谈理论启示[J]. 李贵成. 人民检察. 2009(07)
[6]论司法调解在社会纠纷解决和社会正义实现中的地位 兼谈交往理性思想在我国司法中的借鉴[J]. 徐子良. 法律适用. 2007(07)
博士论文
[1]协商解决纠纷机制研究[D]. 张佳鑫.吉林大学 2011
硕士论文
[1]我国行政性ADR(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研究[D]. 冯勇.郑州大学 2010
[2]我国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确立与构建[D]. 张亚坤.延边大学 2010
[3]无效行政行为研究[D]. 段佳莹.吉林大学 2007
[4]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建构[D]. 卢治国.吉林大学 2007
本文编号:3382475
【文章来源】:延边大学吉林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5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1.3 文章结构
1.4 研究方法
第二章 协商型司法理念阐述
2.1 协商型司法理念的提出
2.2 协商型司法理念释义
2.3 行政审判中的协商型司法理念
2.4 协商型司法理念运用对行政审判的重要意义
第三章 协商型司法理念运用对行政审判案外协调的价值
3.1 行政审判案外协调的历史
3.2 协商型司法理念运用对案外协调的促进作用
3.3 运用协商型司法理念明确协调行政案件的重点范围
3.4 协商型司法理念运用为行政案件适用调解增添助力
第四章 协商型司法理念在行政审判案外协调中运用分析
4.1 行政审判领域司法问题分析
4.2 行政审判司法问题的协商型解决方式
4.3 运用协商型司法理念处理行政争议实例评析
4.4 行政审判领域运用协商型司法理念的规制体现
4.5 行政审判领域运用协商型司法理念的效果体现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附录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目录)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联动司法:诉讼社会境况下的司法模式[J]. 张文显. 法律适用. 2011(01)
[2]哈贝马斯“交往行为合理化”理论探析[J]. 孟雷. 法制与社会. 2010(36)
[3]社会的变迁与司法模式的转变——转型中国基层社会的纠纷处理[J]. 张华. 学海. 2010(02)
[4]哈贝马斯的法律商谈理论及其中国化的意义[J]. 孙桂林. 法学杂志. 2010(03)
[5]将协商引入司法——哈贝马斯法律商谈理论启示[J]. 李贵成. 人民检察. 2009(07)
[6]论司法调解在社会纠纷解决和社会正义实现中的地位 兼谈交往理性思想在我国司法中的借鉴[J]. 徐子良. 法律适用. 2007(07)
博士论文
[1]协商解决纠纷机制研究[D]. 张佳鑫.吉林大学 2011
硕士论文
[1]我国行政性ADR(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研究[D]. 冯勇.郑州大学 2010
[2]我国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确立与构建[D]. 张亚坤.延边大学 2010
[3]无效行政行为研究[D]. 段佳莹.吉林大学 2007
[4]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建构[D]. 卢治国.吉林大学 2007
本文编号:3382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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