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车上人员转化为第三者赔偿法律问题之研究
发布时间:2021-10-23 16:19
机动车交通事故中本车人员的伤亡,同样是作为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其身份究竟是车上人员还是第三者,最后得到的赔偿待遇是不同的。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交强险)已明确将车上人员排除在交强险的赔付范围之外。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同样将车上人员列入不予理赔的范围,为此有车上人员责任险的附加险种,将车上人员列入商业附加险的赔偿范围。但是由于保险金额的显著差异,以及是否投保商业保险的差异。致使同样的交通事故,车上人员伤亡得到的保险赔款往往远低于以第三者的身份获得的赔偿。目前我国对于第三者采取的态度是狭义第三者。严格将车上人员排除在第三者之外,进而使得大量的单方事故案件的受害人无法得到充分赔偿。我国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已开始出现大量车上人员按照第三者赔偿的案例。但对于转化赔偿的条件、转化赔偿的情形等司法判例均不统一,致使公众对于司法判决的公信力产生了质疑,也造成了受害人损害赔偿的不公平。本文从我国当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通过详细研究车上人员转化为第三者赔偿的情形和条件,并通过借鉴国外交通事故处理中关于第三者赔偿的法律规定。笔者认为区分“车上人员”还是“第三者”本身就是在我国保险制度设立初期,为了规避保险风险,减...
【文章来源】: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
【文章页数】:4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问题的提出
第一节 案例基本情况
第二节 简要评述案例并提出问题
一、 不同的意见
二、 问题的提出
第二章 第三者和车上人员赔偿的现有制度考察
第一节 从理论层面界定“第三者”
第二节 从司法实践层面界定“第三者”
一、 《保险法》的规定
二、 《侵权责任法》的规定
三、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四、 《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
五、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的规定
第三节 广义第三者抑或狭义第三者,如何取舍?
一、 以“机动车强制保险的原理”为视角
二、 以“保险法的人文精神”为视角
三、 以“比较法”为视角看立法趋势
四、 “第三者”与“本车人员”在交通事故中的求偿权行使路径
五、 “车上人员转化为第三者”——在现有制度“夹缝”中寻求利益平衡之道
第三章 车上人员转化为第三者赔偿的实质条件
第一节 转化问题的价值判断
一、 从侵权法的角度看待转化问题
二、 从保险法的角度看待转化问题
三、 研究转化问题的实质意义
第二节 以数学程式方式研究转化问题的可行性
一、 以位置的不同来标记
二、 以车上人员下到车外的作用力来标记
三、 按照车上人员是否与本车发生碰撞来标记
四、 按照车上人员的身份来标记
五、 综合认定车上人员向第三者的转化
六、 本章小结
第四章 国外机动车事故第三者赔偿问题的研究和借鉴
第一节 日本机动车损害保障的救济对象
一、 日本机动车损害赔偿制度概述
二、 日本机动车损害制度中“他人性”的特性
第二节 其他国家(地区)的机动车损害保障的救济对象
一、 德国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的救济对象
二、 台湾地区的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的救济对象
第三节 相关启示
第五章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453500
【文章来源】: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
【文章页数】:4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问题的提出
第一节 案例基本情况
第二节 简要评述案例并提出问题
一、 不同的意见
二、 问题的提出
第二章 第三者和车上人员赔偿的现有制度考察
第一节 从理论层面界定“第三者”
第二节 从司法实践层面界定“第三者”
一、 《保险法》的规定
二、 《侵权责任法》的规定
三、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四、 《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
五、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的规定
第三节 广义第三者抑或狭义第三者,如何取舍?
一、 以“机动车强制保险的原理”为视角
二、 以“保险法的人文精神”为视角
三、 以“比较法”为视角看立法趋势
四、 “第三者”与“本车人员”在交通事故中的求偿权行使路径
五、 “车上人员转化为第三者”——在现有制度“夹缝”中寻求利益平衡之道
第三章 车上人员转化为第三者赔偿的实质条件
第一节 转化问题的价值判断
一、 从侵权法的角度看待转化问题
二、 从保险法的角度看待转化问题
三、 研究转化问题的实质意义
第二节 以数学程式方式研究转化问题的可行性
一、 以位置的不同来标记
二、 以车上人员下到车外的作用力来标记
三、 按照车上人员是否与本车发生碰撞来标记
四、 按照车上人员的身份来标记
五、 综合认定车上人员向第三者的转化
六、 本章小结
第四章 国外机动车事故第三者赔偿问题的研究和借鉴
第一节 日本机动车损害保障的救济对象
一、 日本机动车损害赔偿制度概述
二、 日本机动车损害制度中“他人性”的特性
第二节 其他国家(地区)的机动车损害保障的救济对象
一、 德国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的救济对象
二、 台湾地区的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的救济对象
第三节 相关启示
第五章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45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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