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合同的单方变更与解除权制度
发布时间:2021-11-09 08:41
在依法行政、服务行政、参与行政的背景下,运用行政合同达成行政管理目的已经成为我国实现行政管理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行政合同兼具行政性和契约性的双重特点,由于其具有契约性的特点,从而淡化了行政权力的命令与服从的色彩,使行政合同起到弱化行政权的效果,但是行政合同始终是以达成行政管理目的,实现社会公共利益为目标。由此可见,行政主体在行政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享有为了达成行政管理目的和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行政优先权,而对于行政优先权制度的完善就成为行政合同理论和制度研究中的一个值得重点关注的问题。其中,行政优先权制度中的行政合同单方变更与解除权制度在运行过程中所产生的争议和矛盾是最频繁、最严重的,究其原因是因为该制度存在着大量有待解决的问题,如具体法律原则缺失、权力来源方式未确立、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配置失衡、权力行使过程中权力行使主体及其条件界定不够明确、行政合同争议解决机制不健全、规范和控制该制度运行的行政程序立法缺位等等。笔者以行政主体的行政优先权为切入点,对行政优先权进行了概念界定、性质辨析、类型划分,从而引出需要重点论述的行政合同的单方变更与解除权,就其概念、性质、类型及其必要性和合理性展...
【文章来源】: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5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行政合同单方变更与解除权之法理界定
第一节 行政合同中的行政优先权
一、行政优先权概念厘定
二、行政优先权性质分析
三、行政优先权类型划分
第二节 行政合同中的单方变更与解除权
一、行政合同单方变更与解除权的概念及性质
二、行政合同单方变更与解除权的类型
第三节 行政合同单方变更与解除权之必要性与合理性
一、必要性——基于对公共利益保护的考虑
二、合理性——由行政合同的行政性所决定
第二章 域外行政合同的单方变更与解除权制度及其启示
第一节 大陆法系国家的单方变更与解除权制度
一、法国的单方变更与解除权制度
二、德国的单方变更与解除权制度
第二节 英美法系的单方变更与解除权制度
一、英国的单方变更与解除权制度
二、美国的单方变更与解除权制度
第三节 两大法系国家的单方变更与解除权制度之启示
第三章 我国行政合同单方变更与解除权制度之问题剖析
第一节 实体法上的问题
一、具体法律原则缺失
二、权力来源方式未确立
三、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配置失衡
四、权力行使过程中的问题
五、行政合同争议解决机制不健全
第二节 程序法上的问题
第四章 我国行政合同单方变更与解除权制度的完善
第一节 实体法上的完善
一、确立统一的具体法律原则
二、对权力来源方式进行统一规定
三、调整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配置
四、对权力行使主体及其条件的界定
五、重新构筑争议解决机制
第二节 程序法上的完善
一、先行协商制度
二、事先告知制度与听取意见制度
三、说明理由制度
四、听证制度
五、书面制度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后记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行政主体对行政契约的单方变更权[J]. 步兵.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版). 2008(06)
[2]关于行政合同单方变更与解除[J]. 杜承铭,徐凤霞.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06)
[3]论行政契约中特权的程序规制[J]. 张媛. 南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8(03)
[4]法国的行政合同及其法律规则[J]. 杨解君.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03)
[5]行政契约中的特权及其控制[J]. 步兵.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6(05)
[6]行政程序:对传统控权机制的超越[J]. 姜明安. 行政法学研究. 2005(04)
[7]论行政合同特权的法律控制[J]. 武俊山. 理论探索. 2004(02)
[8]行政契约中行政主体“特权”的再认识[J]. 殷志诚. 行政法学研究. 2003(02)
[9]行政合同特权与法律控制[J]. 张弘.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2(02)
[10]行政合同的基本特性[J]. 朱新力.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2(02)
本文编号:3485000
【文章来源】: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5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行政合同单方变更与解除权之法理界定
第一节 行政合同中的行政优先权
一、行政优先权概念厘定
二、行政优先权性质分析
三、行政优先权类型划分
第二节 行政合同中的单方变更与解除权
一、行政合同单方变更与解除权的概念及性质
二、行政合同单方变更与解除权的类型
第三节 行政合同单方变更与解除权之必要性与合理性
一、必要性——基于对公共利益保护的考虑
二、合理性——由行政合同的行政性所决定
第二章 域外行政合同的单方变更与解除权制度及其启示
第一节 大陆法系国家的单方变更与解除权制度
一、法国的单方变更与解除权制度
二、德国的单方变更与解除权制度
第二节 英美法系的单方变更与解除权制度
一、英国的单方变更与解除权制度
二、美国的单方变更与解除权制度
第三节 两大法系国家的单方变更与解除权制度之启示
第三章 我国行政合同单方变更与解除权制度之问题剖析
第一节 实体法上的问题
一、具体法律原则缺失
二、权力来源方式未确立
三、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配置失衡
四、权力行使过程中的问题
五、行政合同争议解决机制不健全
第二节 程序法上的问题
第四章 我国行政合同单方变更与解除权制度的完善
第一节 实体法上的完善
一、确立统一的具体法律原则
二、对权力来源方式进行统一规定
三、调整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配置
四、对权力行使主体及其条件的界定
五、重新构筑争议解决机制
第二节 程序法上的完善
一、先行协商制度
二、事先告知制度与听取意见制度
三、说明理由制度
四、听证制度
五、书面制度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后记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行政主体对行政契约的单方变更权[J]. 步兵.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版). 2008(06)
[2]关于行政合同单方变更与解除[J]. 杜承铭,徐凤霞.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06)
[3]论行政契约中特权的程序规制[J]. 张媛. 南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8(03)
[4]法国的行政合同及其法律规则[J]. 杨解君.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03)
[5]行政契约中的特权及其控制[J]. 步兵.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6(05)
[6]行政程序:对传统控权机制的超越[J]. 姜明安. 行政法学研究. 2005(04)
[7]论行政合同特权的法律控制[J]. 武俊山. 理论探索. 2004(02)
[8]行政契约中行政主体“特权”的再认识[J]. 殷志诚. 行政法学研究. 2003(02)
[9]行政合同特权与法律控制[J]. 张弘.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2(02)
[10]行政合同的基本特性[J]. 朱新力.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2(02)
本文编号:34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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