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行政法论文 >

“长江保护”的客体识别——从环境要素保护到生态系统保护的立法功能递进

发布时间:2022-01-09 05:33
  随着生态文明理念的提出和推进,环境法体系的价值功能正在逐步发生转向,保护生态系统整体性的价值功能日益清晰。日趋复杂的环境与资源问题使得长江流域利益冲突更加多元化、复杂化,这对长江保护立法功能提出新要求。"长江保护"的客体识别是长江保护立法的前提性、关键性问题。本文通过对传统思路下长江保护立法的客体及其背后的还原主义进行反思,提出长江保护立法的客体扩张及对还原主义超越的必要性,包括建立以流域的整体观与特殊区域的整体观为主导的国土空间规划、生态敏感区域自然保护地等制度,以实现长江保护立法功能从环境要素保护到生态系统保护的递进。 

【文章来源】: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19(05)CSSCI

【文章页数】:10 页

【文章目录】:
一、 问题的提出
二、 环境要素保护:传统立法思路下长江保护的客体及其背后的还原主义
    1. 环境立法中还原主义的运用
    2. 还原主义在“长江保护”中的局限性
        (1)复杂性语境下还原主义“长江保护”的辩证逻辑
        (2)风险社会视角下的“长江保护”非线性特征
三、 生态系统保护:长江保护立法的客体扩张及其对还原主义的超越
    1. 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的整体性
    2.环境要素之间的生态关联性
四、 从环境要素到生态系统的客体识别:长江保护立法的功能递进
    1. 流域的整体观:长江流域生态系统完整性的保护
    2. 特殊区域的整体观:以生态空间单元为载体的自然保护地创设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我国环境法律的体系化[J]. 徐以祥.  社会科学文摘. 2019(10)
[2]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环境法上的还原主义[J]. 克劳斯·鲍斯曼,张宝.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4)
[3]寻找长江流域立法的新法理——以方法论为视角[J]. 吕忠梅.  政法论丛. 2018(06)
[4]长江流域一体化保护的法治策略[J]. 彭中遥,李爱年,王彬.  环境保护. 2018(09)
[5]论中国第二代环境法的形成和发展趋势[J]. 郭武.  法商研究. 2017(01)
[6]科学不确定性背景下的环境正义——基于转基因生物安全问题的讨论[J]. 王明远,金峰.  中国社会科学. 2017(01)
[7]中国的环境法治建设[J]. 翟勇.  人民法治. 2015(05)
[8]事实、规范与价值之间:环境法的问题立场、学科导向与实践指向[J]. 柯坚.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01)
[9]中国环境法律体系的架构与完善[J]. 黄锡生,史玉成.  当代法学. 2014(01)
[10]也论生态整体主义环境法律观[J]. 刘卫先.  政法论丛. 2013(02)

博士论文
[1]整体性治理的核心思想与应用机制研究[D]. 谢微.吉林大学 2018
[2]环境法保护对象研究[D]. 文同爱.武汉大学 2004



本文编号:3578062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zhengfalunwen/3578062.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c34cb***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