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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改革与法制完善

发布时间:2022-12-09 19:24
  社会保险费征缴是社会保险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现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法规存在部分规定不明确、部分规定滞后、部分规定在实践中未能落实等问题,直接影响着社会保险制度的健康运行。2018年,国务院已经明确社会保险费的征收主体是税务部门,《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规宜尽快修订完善,以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社会保险费征缴规则。为此,需要在厘清若干关键性问题的基础上,确定社会保险费征缴规则修订的思路和重点:明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及其职责,扩展社会保险缴费主体,增加社会保险费征缴标准的规定,完善社会保险费确定机制和欠费清缴机制,同时顺应公共治理的数字化趋势,并为社会保险制度深化改革预留空间。 

【文章页数】:10 页

【文章目录】:
1 社会保险费征缴法规的现实困境
    1.1 部分规定不明确
    1.2 部分规定已经滞后
    1.3 部分规定未能落实
2 社会保险费征缴规则设计的若干问题
    2.1 社会保险费缴费主体:工薪劳动者还是全体参保者?
    2.2 参加社会保险:申请还是登记?
    2.3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统一规定还是各地自定?
    2.4 社会保险费率:固定不变还是适时调整?
3 完善社会保险费征缴法规的若干建议
    3.1 明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及其职责
    3.2 扩展社会保险缴费主体
    3.3 增加社会保险费征缴标准的规定
    3.4 完善社会保险费确定机制和欠费清缴机制设计
    3.5 顺应公共治理数字化趋势
    3.6 为社会保险制度深化改革预留空间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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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现状评估与政策思路[J]. 郑功成.  社会保障评论. 2019(01)
[4]中国成年人医疗保险未参保状况及影响因素研究[J]. 骆为祥.  社会保障评论. 2019(01)
[5]“以收定支”与“以支定收”[J]. 何文炯.  中国社会保障. 2017(03)
[6]征收机构是否会影响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效果?——基于社保经办和地方税务征收效果的实证研究[J]. 彭雪梅,刘阳,林辉.  管理世界. 2015(06)
[7]我国社会保险费的征管机构选择——基于地税部门行政成本的视角[J]. 郑春荣,王聪.  财经研究. 2014(07)
[8]资源、激励与部门利益:中国社会保险征缴体制的纵贯研究(1999—2008)[J]. 刘军强.  中国社会科学. 2011(03)
[9]坚定不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J]. 谢旭人.  求是. 2010(07)
[10]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 刘择.  社会保障研究. 2009(06)



本文编号:3715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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