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化石类珍贵植物残遗物的归属与保护 ——以乌木纠纷为例
发布时间:2022-12-18 12:45
乌木有“植物界大熊猫”之美誉。乌木是不可再生的资源,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文化价值、历史价值、药用价值和科学研究价值等。 乌木纠纷是个新问题。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乌木纠纷进入人们的视野,引发了国人激烈的探讨。各个领域的专家、学者对乌木的归属始终不能达成统一的认识,主要有“国家所有说”、“土地所有者说”和“发现所有者说”。政府部门被指“与民争利”,各地对乌木纠纷的处理方式各不相同。 随着各种经济活动的展开,相信越来越多的类似于乌木的物质会被人们发现。现有的概念无法概括该类物质,故本文赋予该类物质一个名词——非化石类珍贵植物残遗物。乌木是该类物质的典型代表,本文通过对其归属与保护进行透彻地分析、研究,以达到对非化石类珍贵植物残遗物归属与保护的研究目的。 本文从最有利于保护乌木的角度出发,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概念及理论的分析,提出“按份共有说”。“按份共有说”符合公平原则,能合理有效解决乌木纠纷。本文最后建议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理论研究,借鉴国内文物保护和古生物化石保护立法,出台归属与保护法规,颁布指导性案例,指引行政工作和司法审判。
【文章页数】:4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致谢
摘要
Abstract
1 引言
2 乌木纠纷及引出的法律问题
2.1 乌木典型纠纷
2.2 乌木纠纷的研究综述
2.3 非化石类珍贵植物残遗物定性的规范分析
2.3.1 埋藏物说
2.3.2 矿产资源说
2.3.3 天然孳息说
2.3.4 无主物说
2.3.5 文物说
2.3.6 自然资源说
3 非化石类珍贵植物残遗物归属与保护的理论分析
3.1 非化石类珍贵植物残遗物规范之必要性
3.1.1 乌木价值分析
3.1.2 乌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3.1.3 乌木市场分析
3.1.4 乌木民间力量保护分析
3.2 非化石类珍贵植物残遗物规范之可行性
3.2.1 国内文物保护立法之借鉴
3.2.2 国内古生物化石保护立法之借鉴
4 非化石类珍贵植物残遗物归属与保护的法律构想
4.1 基本思路
4.1.1 解决乌木纠纷的一般方法
4.1.2 乌木纠纷各方的请求权基础
4.2 具体建议
4.2.1 加强理论研究,完善法律法规
4.2.2 借鉴国内相关立法,出台归属与保护法规
4.2.3 颁布指导性案例,指引行政工作和司法审判
4.2.4 乌木纠纷案件的具体处理意见
5 结语
参考文献
作者简历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埋藏物发现的若干问题[J]. 陈华彬. 法学研究. 1995(03)
本文编号:3722080
【文章页数】:4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致谢
摘要
Abstract
1 引言
2 乌木纠纷及引出的法律问题
2.1 乌木典型纠纷
2.2 乌木纠纷的研究综述
2.3 非化石类珍贵植物残遗物定性的规范分析
2.3.1 埋藏物说
2.3.2 矿产资源说
2.3.3 天然孳息说
2.3.4 无主物说
2.3.5 文物说
2.3.6 自然资源说
3 非化石类珍贵植物残遗物归属与保护的理论分析
3.1 非化石类珍贵植物残遗物规范之必要性
3.1.1 乌木价值分析
3.1.2 乌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3.1.3 乌木市场分析
3.1.4 乌木民间力量保护分析
3.2 非化石类珍贵植物残遗物规范之可行性
3.2.1 国内文物保护立法之借鉴
3.2.2 国内古生物化石保护立法之借鉴
4 非化石类珍贵植物残遗物归属与保护的法律构想
4.1 基本思路
4.1.1 解决乌木纠纷的一般方法
4.1.2 乌木纠纷各方的请求权基础
4.2 具体建议
4.2.1 加强理论研究,完善法律法规
4.2.2 借鉴国内相关立法,出台归属与保护法规
4.2.3 颁布指导性案例,指引行政工作和司法审判
4.2.4 乌木纠纷案件的具体处理意见
5 结语
参考文献
作者简历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埋藏物发现的若干问题[J]. 陈华彬. 法学研究. 1995(03)
本文编号:3722080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zhengfalunwen/37220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