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驾驶汽车的行政法规制研究
发布时间:2023-06-02 00:07
《中国制造2025》中明确指出要着重推进汽车产业向智能化方向发展,然而我国对于自动驾驶汽车的行政法规制尚不完善。对此首先证成了对自动驾驶汽车进行行政法规制的必要性,即一方面能够有效规避自动驾驶汽车本身存在的交通、隐私安全等法律风险,同时也能够增强交通效率,促进产业发展;其次分析了当前对其规制的具体情况,包括域外对其的法律界定及国内中央和地方层次出台的相关法律规范;再次找出了我国当前在行政法规制中存在的不足,体现在缺失相应的准入制度且道路测试制度不够完善;最后针对现阶段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的对策,一方面完善道路测试法律规范,统一全国道路测试活动中的标准与类别,进一步明确作为多省市管理主体的联席小组的权责,简化申请流程等;另一方面设立准入制度,基于汽车自动化水平设立不同的软硬件安全标准,建立监管体系,引入政企合作共同监管的模式,规范后续车辆的安全检测,同时修改现行交通规范中不能与自动驾驶汽车相适应的部分。
【文章页数】:4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1.2.1 研究目的
1.2.2 研究意义
1.3 研究现状
1.3.1 国内研究现状
1.3.2 国外研究现状
2 对自动驾驶汽车进行行政法规制的证成
2.1 自动驾驶汽车的法律风险
2.1.1 算法决策过程不透明
2.1.2 交通安全存在风险
2.1.3 隐私安全存在风险
2.2 行政法规制的必要性
2.2.1 基于规制法律风险的需要
2.2.2 基于保障产业发展的需要
2.2.3 基于提高交通效率的需要
2.3 本章小结
3 当前自动驾驶汽车行政法规制分析
3.1 自动驾驶汽车法律界定
3.1.1 域外的法律界定
3.1.2 我国的法律界定
3.2 自动驾驶汽车道路测试规制
3.2.1 中央层面规制
3.2.2 地方层面规制
3.3 本章小结
4 我国自动驾驶汽车行政法规制的不足
4.1 自动驾驶汽车准入制度缺失
4.2 自动驾驶汽车道路测试规范存在缺陷
4.2.1 效力层级低
4.2.2 基础概念术语不一致
4.2.3 联席管理小组权责不明确
4.3 部分交通规范落后
4.3.1 道路交通规则不能适应新情况
4.3.2 交通事故归责原则不能适应新情况
4.4 本章小结
5 自动驾驶汽车行政法规制完善对策
5.1 规制路径
5.1.1 先地方后中央的顺序
5.1.2 制定专门的自动驾驶法进行规制
5.1.3 由全国人大进行立法工作
5.2 规制措施
5.2.1 完善道路测试法律规范
5.2.2 设立准入制度
5.2.3 建立监管体系
5.3 本章小结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致谢
本文编号:3827288
【文章页数】:4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1.2.1 研究目的
1.2.2 研究意义
1.3 研究现状
1.3.1 国内研究现状
1.3.2 国外研究现状
2 对自动驾驶汽车进行行政法规制的证成
2.1 自动驾驶汽车的法律风险
2.1.1 算法决策过程不透明
2.1.2 交通安全存在风险
2.1.3 隐私安全存在风险
2.2 行政法规制的必要性
2.2.1 基于规制法律风险的需要
2.2.2 基于保障产业发展的需要
2.2.3 基于提高交通效率的需要
2.3 本章小结
3 当前自动驾驶汽车行政法规制分析
3.1 自动驾驶汽车法律界定
3.1.1 域外的法律界定
3.1.2 我国的法律界定
3.2 自动驾驶汽车道路测试规制
3.2.1 中央层面规制
3.2.2 地方层面规制
3.3 本章小结
4 我国自动驾驶汽车行政法规制的不足
4.1 自动驾驶汽车准入制度缺失
4.2 自动驾驶汽车道路测试规范存在缺陷
4.2.1 效力层级低
4.2.2 基础概念术语不一致
4.2.3 联席管理小组权责不明确
4.3 部分交通规范落后
4.3.1 道路交通规则不能适应新情况
4.3.2 交通事故归责原则不能适应新情况
4.4 本章小结
5 自动驾驶汽车行政法规制完善对策
5.1 规制路径
5.1.1 先地方后中央的顺序
5.1.2 制定专门的自动驾驶法进行规制
5.1.3 由全国人大进行立法工作
5.2 规制措施
5.2.1 完善道路测试法律规范
5.2.2 设立准入制度
5.2.3 建立监管体系
5.3 本章小结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致谢
本文编号:3827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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