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分享经济对行政法规制的挑战与应对
发布时间:2017-07-08 14:10
本文关键词:互联网分享经济对行政法规制的挑战与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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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互联网分享经济的发展对行政法财产用途管制制度、市场准入管制制度和职业资质管制制度构成极大挑战,滋生大量行政法意义上的"非法"活动。这种挑战是分享经济创新性和法律滞后性的自然结果,恰恰要求行政法规制必须与时俱进、实现变革。面对互联网分享经济带来的挑战,行政法规制应当坚持消费者优先原则、实施合作规制、创新运用信息规制并通过体制重构努力实现规制机构自身利益与新经济发展激励相容。
【作者单位】: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
【关键词】: 分享经济 行政法规制 互联网+ 合作规制 信息规制 激励相容
【基金】:国家行政学院院级科研项目“互联网+与政府法律规制制度研究”(16ZBXM007)的研究成果
【分类号】:D922.1
【正文快照】: 张效羽,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教授。所谓分享经济(Sharing Economy),〔1〕又称“共享经济”或协作型消费(CollaborativeConsumption),是指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分享海量分散化闲置资源、满足多样化需求的经济活动总和。〔2〕根据国家信息中心分享经济课题组发布的报,
本文编号:534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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