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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民事责任研究

发布时间:2017-07-29 08:16

  本文关键词:食品安全民事责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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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食品安全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根据英国经济学人智库2013年发布的《全球食品安全指数报告》显示:中国食品安全现状良好,在入选的107个国家中排名第42位,相比2012年的第38位有所下降。但中国的食品安全事故仍层出不穷,因此健全食品安全体系至关重要。民事责任是食品安全事故中,最贴近消费者切身利益的法律关系,也是中国法律急需明确规制的法律关系。研究食品安全的民事责任,给予食品安全事故受害人应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具有现实必要性。本文正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食品安全民事责任的相关理论,主要论述了食品安全民事责任的定义、特征、归责原则、抗辩事由,并对相关概念进行区分,表明民事责任在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上的优越性。第二部分是国外食品安全民事责任的比较与借鉴,通过比较欧盟、美国、日本、韩国在食品安全民事方面的立法,为完善中国食品安全民事责任做借鉴。第三部分主要阐述了中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从归责原则、赔偿制度、权利救济等角度分析出食品安全民事责任归责不统一,相关法律对食品侵权归责原则认定存在冲突,食品安全民事责任免责事由不明确、责任竞合时法律适用不明晰、食品安全民事赔偿制度不够完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不规范,求偿主体范围狭窄,惩罚性赔偿制度缺乏可操作性,消费者举证困难与诉讼成本过高,食品安全法的配套法规体系尚未建立、检测机构赔偿责任模糊且检测标准滞后,食品事故缺乏强制风险管理机制等问题。第四部分为完善中国食品安全民事责任法律制度的建议,从完善食品安全民事责任归责原则、完善食品安全民事赔偿制度、构建完整的消费者权利救济体系、强化食品安全法配套法规制定等四个方面入手,确立食品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明确食品安全民事责任竞合时的法律适用,对食品侵权的免责事由、责任主体与救济请求权加以规范,明确食品检验机构的赔偿责任,扩大食品侵权案件中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减少对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的限制,建立食品侵权连带责任制度和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证据规则,推行强制保险制度,完善“10倍”惩罚性损害赔偿的实施细则和食品安全检测标准。
【关键词】:食品安全 民事责任 惩罚性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
【学位授予单位】:新疆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2.16;D923
【目录】:
  • 中文摘要3-4
  • Abstract4-8
  • 1 导言8-19
  • 1.1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8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8-17
  • 1.2.1 国外研究现状9-13
  • 1.2.2 国内研究综述13-17
  • 1.3 研究方法17-18
  • 1.4 本文的重点、难点和创新点18-19
  • 1.4.1 研究重点18
  • 1.4.2 研究难点18
  • 1.4.3 研究创新点18-19
  • 2 食品安全民事责任的相关理论19-28
  • 2.1 食品安全民事责任的概念19-24
  • 2.1.1 食品安全民事责任的定义19
  • 2.1.2 食品安全民事责任的特征19-20
  • 2.1.3 食品安全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20-22
  • 2.1.4 食品安全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22-24
  • 2.2 食品安全民事责任中的概念区分24-25
  • 2.2.1 食品、产品、商品的区分24
  • 2.2.2“缺陷食品”与“不符合质量标准食品”的区分24-25
  • 2.3 民事责任在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上的优越性25-28
  • 2.3.1 促使消费者积极履行监督义务25
  • 2.3.2 遏制食品经营者违法经营动机25-26
  • 2.3.3 弥补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的不足26-28
  • 3 国外食品安全民事责任的比较与借鉴28-35
  • 3.1 欧盟食品安全民事责任制度28-30
  • 3.1.1 欧盟食品安全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28-29
  • 3.1.2 欧盟食品安全事件中消费者的救济途径29-30
  • 3.2 美国食品安全民事责任制度30-31
  • 3.2.1 美国食品安全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30
  • 3.2.2 美国食品安全事件中消费者的救济途径30-31
  • 3.3 日本食品安全民事责任制度31-32
  • 3.3.1 日本食品安全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31-32
  • 3.3.2 日本食品安全事件中消费者的救济途径32
  • 3.4 国外相关制度对中国的启示32-35
  • 3.4.1 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较宽、数额标准明确32-33
  • 3.4.2 惩罚性赔偿的倍数范围明确、合理33
  • 3.4.3 产品履历跟踪监视制度行之有效33-35
  • 4 中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35-43
  • 4.1 食品安全民事责任归责不统一35-36
  • 4.1.1 相关法律对食品侵权归责原则认定存在冲突35
  • 4.1.2 食品安全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不明确35
  • 4.1.3 食品安全民事责任竞合时法律适用不明晰35-36
  • 4.2 食品安全民事赔偿制度不够完善36-38
  • 4.2.1 食品检验机构的赔偿责任规定模糊36
  • 4.2.2 请求赔偿主体范围较为狭窄36-37
  • 4.2.3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有较大任意性37-38
  • 4.2.4 惩罚性赔偿条款缺乏可操作性38
  • 4.2.5 虚假广告代言人承担严格连带责任有失公平38
  • 4.3 消费者权利救济制度不健全38-41
  • 4.3.1 消费者知情权缺失38-39
  • 4.3.2 食品安全事故民事证据举证困难39-40
  • 4.3.3 受害者诉讼成本大于受偿利益40-41
  • 4.4 食品安全责任配套制度亟待完善41-43
  • 4.4.1 食品安全法的配套法规措施尚未建立41
  • 4.4.2 食品安全检测标准滞后、缺失41-42
  • 4.4.3 食品事故缺乏强制风险管理机制42-43
  • 5 完善中国食品安全民事责任法律制度的建议43-53
  • 5.1 完善食品安全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43-45
  • 5.1.1 确立食品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的原则43
  • 5.1.2 明确食品安全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43-44
  • 5.1.3 厘清食品安全民事责任竞合时的法律适用44-45
  • 5.2 完善食品安全民事赔偿制度45-47
  • 5.2.1 明确食品检验机构的赔偿责任45
  • 5.2.2 扩大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45-46
  • 5.2.3 减少对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的限制46-47
  • 5.2.4 完善惩罚性损害赔偿的实施细则47
  • 5.3 构建完整的消费者权利救济体系47-49
  • 5.3.1 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47-48
  • 5.3.2 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合理配置举证责任48-49
  • 5.3.3 明确缺陷食品侵权责任主体与受害者救济请求权49
  • 5.4 完善食品安全责任的配套制度49-53
  • 5.4.1 完善《食品安全法》的配套法规49-50
  • 5.4.2 完善食品安全检测标准50-51
  • 5.4.3 推行食品安全强制保险制度51-53
  • 结语53-55
  • 参考文献55-61
  • 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61-63
  • 后记63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7条

1 施用海;;日趋严格的日本食品安全管理[J];对外经贸实务;2010年02期

2 刘期湘;张斌;;论食品安全监督过失责任[J];法学杂志;2012年02期

3 朱珍华;刘道远;;食品安全监管视角下的民事责任制度研究[J];法学杂志;2012年11期

4 于丽艳;王殿华;;发达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对中国食品出口的影响[J];华东经济管理;2011年10期

5 王怡;宋宗宇;;日本食品安全委员会的运行机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现代日本经济;2011年05期

6 刘荣;;从经济学角度分析食品安全问题[J];新西部(下旬.理论版);2011年06期

7 ;国外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及对我国的启示[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1年07期

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高剑清;[N];中国信息报;2011年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刘宁;我国食品安全民事责任制度研究[D];沈阳工业大学;2012年



本文编号:588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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