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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的法律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7-08-14 22:25

  本文关键词:高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的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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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高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多发,如处理不当,会导致学生与高校间的纠纷,这不仅会对学生家庭造成损失,亦会影响高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故,为能合理、合法地妥善处理高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维护学生及高校双方的合法利益,对高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问题进行法学方面的研究,是我们面临的当务之急。从目前来看,学生伤害事故相关方面的研究在我国已引起重视,但多数研究局限在中小学未成年人的伤害事故,而针对高校范围内的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的研究在我国仍十分缺乏,尤其是法律关系认定、侵权要件构成及责任划分、归责原则适用等方面的研究仍未受到足够的重视。因此,对高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的相关法律适用问题进行研究,不仅十分必要且极具现实意义。本文运用文献资料法、案例分析法、逻辑分析法,以高校中的体育运动伤害事故涉及的法律问题为研究对象,对法律关系认定、侵权要件构成、责任划分以及归责原则进行分析和探讨,并对高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同时,根据我国最新的相关立法及相关文献,提出若干见解,主要包括:(1)高校与学生之间是一种复合性的法律关系,高校与教师间是雇佣法律关系;(2)高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是否构成侵权,需以侵权构成要件作为判断基准,即通过该当性、违法性、有责性等来进行判定;(3)高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的责任划分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4)法律关系定位模糊、法律适用不确定、甘冒风险原则与法律制度不协调、体育仲裁制度发展滞后、缺乏与体育理论统合运用等,是实践中高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的处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本文对实践中高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法律分析,在此基础上,本文结合体育运动自身的特点提出了处理高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的若干建议,主要包括:(1)准确认定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2)准确适用法律规定;(3)加强甘冒风险原则在处理高校体育运动事故中的适用;(4)充分运用体育仲裁制度,拓宽纠纷处理渠道;(5)完善运动行为与侵权行为相结合的评价标准;(6)在高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的处理中介入刑法因素;(7)完善体育保险在高校体育运动事故中的运用。
【关键词】:高校体育 运动伤害事故 法律问题 建议
【学位授予单位】:华中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2.16;D923
【目录】:
  • 摘要6-7
  • Abstract7-11
  • 1 前言11-18
  • 1.1 选题依据11
  • 1.2 选题目的与意义11
  • 1.3 文献综述11-18
  • 1.3.1 国内研究11-15
  • 1.3.2 国外研究15-18
  • 2 研究对象与方法18-19
  • 2.1 研究对象18
  • 2.2 研究方法18-19
  • 2.2.1 文献资料法18
  • 2.2.2 案例分析法18
  • 2.2.3 逻辑分析法18-19
  • 3 高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涉及的法律问题辨析19-28
  • 3.1 高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中的法律关系剖析19-20
  • 3.1.1 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19-20
  • 3.1.2 高校与教师的法律关系20
  • 3.2 高校体育运动伤害行为认定为侵权的构成要件分析20-24
  • 3.2.1 构成要件该当性分析20-21
  • 3.2.2 具有违法性分析21-23
  • 3.2.3 有责性分析23-24
  • 3.3 高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中归责原则的适用分析24-28
  • 3.3.1 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分析24
  • 3.3.2 过错推定原则的适用分析24-25
  • 3.3.3 无过错原则的适用分析25-26
  • 3.3.4 高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应适用过错责任归责原则26-28
  • 4 高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案例分析及处理中存在的问题28-33
  • 4.1 高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的案例分析28-30
  • 4.1.1 校外人员代参赛致死案28
  • 4.1.2 足球比赛队员致人受伤案28-29
  • 4.1.3 体操生练习摔伤后变植物人案29-30
  • 4.2 高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中存在的问题30-33
  • 4.2.1 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定位模糊30
  • 4.2.2 法律适用的不确定性30-31
  • 4.2.3 甘冒风险原则缺乏具体的法律规定31
  • 4.2.4 体育仲裁制度发展滞后31-32
  • 4.2.5 高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缺乏与体育理论的统合运用32-33
  • 5 结论与建议33-44
  • 5.1 结论33-34
  • 5.1.1 高校与学生之间系复合性法律关系33-34
  • 5.1.2 以侵权构成要件作为判断是否为侵权行为的基准34
  • 5.1.3 高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应适用过错归责原则34
  • 5.1.4 高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存在诸多问题34
  • 5.2 建议34-44
  • 5.2.1 准确认定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34-35
  • 5.2.2 准确适用法律规定35-36
  • 5.2.3 加强甘冒风险原则在高校体育运动中的适用36-38
  • 5.2.4 充分运用体育仲裁制度拓宽事故处理渠道38-39
  • 5.2.5 完善运动行为与侵害行为相结合的评价标准39-41
  • 5.2.6 高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介入刑法因素41-42
  • 5.2.7 完善运动保险在高校体育运动伤害事故中的运用42-44
  • 参考文献44-47
  • 致谢47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2条

1 刘云;学校应承担部分监护责任[J];法学天地;1999年05期

2 张厚福;张新生;李福田;;学校体育中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探讨[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01年01期



本文编号:675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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