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行政法论文 >

论警察使用武器的前期程序

发布时间:2017-09-04 15:30

  本文关键词:论警察使用武器的前期程序


  更多相关文章: 使用武器 持枪戒备 出枪警示 警告 训练


【摘要】:2015年5月2日,庆安火车站候车厅内的一声枪响,引起了全国上下的高度关注。徐某某因抢夺防暴棍暴力袭警被民警开枪击倒后死亡。随后的调查结果显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民警开枪正确合法,但是在案件初期却引发争议,争议主要围绕民警没有鸣枪警告和没有射击徐某某的非要害部位。首先从理论和实践角度分析民警未射击非要害部位的原因,探讨警察使用武器的前期程序,从口头警告与鸣枪警告的优劣势角度分析民警未选择鸣枪警告的原因,为公安机关和司法部门提供理论支持,以供实践参考。
【作者单位】: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警务指挥战术系;
【关键词】使用武器 持枪戒备 出枪警示 警告 训练
【分类号】:D922.14
【正文快照】: 0引言2014年的“3·01爆恐案”发生两周后,公安部要求各地加大街面警力,实行武装巡逻常态化以来,警察使用武器的相关新闻层出不穷,并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一方面,以昆明火车站15秒击毙4名暴徒的特警为例,他因使用武器成功处置暴恐案件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赞扬。而另一方面,一些民

本文编号:792354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zhengfalunwen/792354.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cea1f***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