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我国未成年人“复合型”观护机构的建立——以“国家亲权”理论为视角
发布时间:2017-09-05 00:32
本文关键词:试析我国未成年人“复合型”观护机构的建立——以“国家亲权”理论为视角
【摘要】:"国家亲权"理论为各国少年司法制度的建立与革新提供了理论支持,源于该理论的观护制度是为避免或减少刑罚的弊端应社会司法实践的需要而产生并逐渐制度化的,并在少年司法领域得到了广泛适用,而在我国尚处试点探索阶段。随着目前少年司法社会化程度不断加深,建立适应实践需要的本土化"复合型"观护机构,以推动少年司法社会支持体系制度化建设成为题中之义。检察机关作为我国司法机关中唯一全程参与刑事诉讼,并承担法律监督职能的机关,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政策的贯彻发挥着关键、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如何在司法改革背景下,切实落实未检机构专门化、人员一体化值得深入思考。
【作者单位】: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
【关键词】: 未成年人 观护机构 国家亲权 少年司法
【分类号】:D922.183
【正文快照】: 一、“国家亲权”理论与少年司法概述(一)“国家亲权”理论的基本内涵“国家亲权”1一词传统的含义是指国家居于无法律能力者(如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的君主和监护人的地位。2目前通常认为,“国家亲权”理论有三个基本内涵:首先,国家居于未成年人最终监护人的地位,负有保护未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吕德坚,陆惠玲;共显性遗传标记亲权排除率的计算[J];中国法医学杂志;2001年01期
2 韩s,
本文编号:794767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zhengfalunwen/7947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