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国家理论的法哲学思考
发布时间:2017-09-05 04:08
本文关键词:环境法国家理论的法哲学思考
【摘要】:国家权力如何生成并有效运作是环境法律制度建构的基础性问题,国家理论应成为中国环境法学基础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法国家理论的法哲学立场,是"有为国家"与"有限国家"的对立统一,目的在于实现环境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合作与互动;"国家环保义务"和"环境公民权"是环境法国家理论的基本法哲学范畴;通过"规范宪法"形成相应的政治秩序与生活秩序、正确对待"环境国家"宪法构造中规范与价值的相互关系,是实践环境法国家理论的法哲学进路。
【作者单位】: 中南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环境法 国家理论 环境国家 部门法哲学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基于风险的环境治理多元共治体系研究》(项目编号:15ZDC031)之阶段性成果 台达环境与教育基金会中达环境法学者计划资助
【分类号】:D912.6
【正文快照】: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与社会组织化程度的加深,出于公共事务及管理的需要,“国家”得以出现并逐步发展为人类社会的基本组织形式。在现代政治哲学中,最为基本的问题即为国家应否存在和如何存在。〔1〕在法学上,二战后兴起的新自由主义法学派,主张国家应当全面承担各种社会责任,广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王苏春;叶方兴;;国际气候合作何以可能——民族国家理论的局限与天下理论的建构[J];阅江学刊;2011年06期
,本文编号:795716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zhengfalunwen/7957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