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化、政府规制与行政特许
本文关键词:民营化、政府规制与行政特许
【摘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共同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是当前国家为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通过市场机制获得社会公共服务的供给而力推的发展模式。民营化的实质是国家将自己所有的公共资源授予他人使用,使用者按照政府要求提供公共服务并获得收益。民营化的形式多种多样,特许经营、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等用语在不同的层面上被使用,是当前依法治国方略下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公共服务理念变化的反映。从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角度出发,坚持公共资源国家所有的前提下,赋予投资者建设和经营公共基础设施的权利,以公共资源使用者承担相应的义务为对价,既可以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又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共资源的利用效率,这是民营化政府规制应当考虑的首要问题。民营化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政策的扶持和健全完善政府规制,行政特许是保障民营化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法律制度,能够实现在法治的框架下有效地配置公共资源,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均衡保护。
【作者单位】: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纪委监察室;
【关键词】: 民营化 规制 行政合同 行政特许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5AFX003)
【分类号】:D922.1
【正文快照】: 民营化是19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实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产物,政府不再直接提供社会公共产品,而是逐步引入市场机制,由相应企业来承担社会公共服务的供给职能。通过这种改革,最大限度地激发了市场的潜能和活力,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随着市场的发展,市场自身的失灵问题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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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945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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