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避免披露原则的法律适用

发布时间:2020-02-20 14:40
【摘要】:不可避免披露原则以类似于“法定竞业禁止”的方式对商业秘密提供强保护。自该原则由司法判例确立以来,,在美国大多数州得到不同程度的适用和实施。1979年制定并在1985年修订的美国《统一商业秘密法》对商业秘密内涵和保护方式的扩充,使该原则对各州司法影响广泛。此后,我国于2001年签署的TRIPS协议要求对未披露的信息进行保护以及对知识产权即发侵权提供救济,为商业秘密不可避免披露原则在我国的适用提供了现实依据。
【学位授予单位】:暨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922.294;D922.5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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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58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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