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实用艺术品的知识产权保护——以英特宜家公司诉中天塑业公司侵犯著作财产权纠纷案为例
发布时间:2024-06-14 05:58
本文以英特-宜家有限公司诉中天塑业有限公司侵犯著作财产权纠纷案为例,引出实用艺术品的概念及法律保护问题。实用艺术品的最大特征是兼具实用性与艺术性,因此也决定了它与纯美术作品(只具有艺术欣赏性)、工业品外观设计(兼具实用性与艺术性,同时必须符合《专利法》要求的新颖性标准)、工艺美术品(具有艺术性,有的也具有实用性)、实用新型(不排除其具有的艺术性,但《专利法》只对技术方案和实用成分进行保护)几个概念具有模糊重合的地带。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导致目前我国对实用性及艺术性不能分离的的实用艺术品的保护存在空白,而对既符合《著作权法》作品条件又符合《专利法》下工业品外观设计条件的实用艺术品的保护存在重叠。这些矛盾要想在现有知识产权法框架下得以解决,就要构建实用艺术品保护制度,明确著作权和工业品外观设计的双重保护以全面覆盖实用艺术品客体并赋予权利人一定程度的选择空间,在此基础上还要制定冲突解决机制以排除两种保护的重叠和矛盾。 文章由六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案例简介,该部分简述了案件情况、双方争议焦点和法院判决,以此作为本文基础,后面几个部分紧密围绕这一部分中出现的争议进行论述。 第二部分为实用艺术品...
【文章页数】:4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案例简介
(一) 案件情况
(二) 双方分歧焦点
(三) 法院判决
二、实用艺术品的概念及特征
(一) 定义
(二) 与相关概念的联系与区别
1. 美术作品
2. 工艺美术品
3. 工业品外观设计
4. 实用新型
5. 小结
(三) 特征
1. 实用性
2. 艺术性
3. 融合性
4. 独创性
5. 可复制性
三、实用艺术品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性
(一) 法理依据
(二) 实践需求
四、国际公约及国外相关立法比较研究
(一) 伯尔尼公约
(二) 英国
(三) 美国
(四) 法国
五、我国实用艺术品知识产权保护立法与实践
(一) 我国实用艺术品知识产权保护立法
1. 存在模糊点
2. 存在重叠点
3. 存在空白点
(二) 我国实用艺术品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实践
六、实用艺术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完善
(一) 明确实用艺术品知识产权保护客体范围及其法律特征
(二) 确立著作权与外观设计的双重保护
1. 著作权保护
2. 工业品外观设计保护
(三) 建立冲突解决机制
1. 与工业品外观设计
2. 与实用新型
(四) 关于艺术创作高度的规定
(五) 关于权利取得方式的规定
结语
致谢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3994248
【文章页数】:4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案例简介
(一) 案件情况
(二) 双方分歧焦点
(三) 法院判决
二、实用艺术品的概念及特征
(一) 定义
(二) 与相关概念的联系与区别
1. 美术作品
2. 工艺美术品
3. 工业品外观设计
4. 实用新型
5. 小结
(三) 特征
1. 实用性
2. 艺术性
3. 融合性
4. 独创性
5. 可复制性
三、实用艺术品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性
(一) 法理依据
(二) 实践需求
四、国际公约及国外相关立法比较研究
(一) 伯尔尼公约
(二) 英国
(三) 美国
(四) 法国
五、我国实用艺术品知识产权保护立法与实践
(一) 我国实用艺术品知识产权保护立法
1. 存在模糊点
2. 存在重叠点
3. 存在空白点
(二) 我国实用艺术品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实践
六、实用艺术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完善
(一) 明确实用艺术品知识产权保护客体范围及其法律特征
(二) 确立著作权与外观设计的双重保护
1. 著作权保护
2. 工业品外观设计保护
(三) 建立冲突解决机制
1. 与工业品外观设计
2. 与实用新型
(四) 关于艺术创作高度的规定
(五) 关于权利取得方式的规定
结语
致谢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3994248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zhishichanquanfa/39942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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