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IPS-plus协定扩张的理论研究
发布时间:2020-04-25 12:23
【摘要】: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缔结之后,由于不满足于TRIPS协定的“最低保护标准原则”,在国内跨国企业利益集团的推动下,发达国家开始调整国际知识产权政策,通过与发展中国家签订包含比TRIPS协定标准更高、范围更广的TRIPS-plus条款的双边协定来推行国内知识产权标准全球化战略。TRIPS-plus协定要求成员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放弃TRIPS协定项下的弹性规则,在未考虑到发展中国家国内公共健康和经济发展的情况下要求其对外国的知识产权执行强保护政策,加重了发展中国家的执法成本和负担。TRIPS协定及相关国际公约允许成员国在协定之外缔结标准更高、范围更广的协定,为TRIPS-plus协定的产生和扩张提供了法律依据,与《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41条一同构成TRIPS-plus存在的法律基础。但随着TRIPS-plus进一步的扩张,出现了部分违背WTO和TRIPS协定宗旨和原则的不合理条款,打破了发展中国家致力于构建的利益平衡体系和统一规则体制,加剧了法律冲突,阻碍了合法贸易的自由化进程。国际知识产权标准的提高是经济和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经济局势和科技的变革,原有的国际规则标准已经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各国对知识产权权利内容和形式的更高要求。虽然,TRIPS-plus协定扩张严重损害了发展中国家的主权利益和经济利益,对传统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秩序产生了一定的冲击,但是在无形中提高了全球知识产权保护标准,促使各国积极承担知识产权执法义务,共同打击假冒和盗版活动,TRIPS-plus协定使TRIPS协定原则性条款具体化、弹性条款具体化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统一和协调各国知识产权规则,形成了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体制变革的新形式。虽然我们国家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已经处于领先水平,但是执法和监管力度还有待加强,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从维护国家利益出发,积极参与TRIPS-plus协定谈判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本文以TRIPS-plus协定为分析对象,对TRIPS-plus协定的概念、特征以及产生的背景和动因进行充分论述和分析,论证了TRIPS-plus协定的法律基础以及与TRIPS协定的法律适用关系,并对TRIPS-plus协定的新发展和新趋势进行类型化分析,在辩证分析TRIPS-plus协定的扩张对发展中国家和世界知识产权保护体制产生的利弊影响的基础上,对我们国家应采取的立场和态度提出了建议和策略。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997.1
本文编号:2640241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997.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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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64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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