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知识产权诉讼中市场调查报告的证据效力

发布时间:2020-12-29 04:52
  遵循现代社会调查理念、原则、方法或技巧所形成的市场调查报告能否进入到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并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判断其已达到证明相关商标或商品引起混淆误认的侵权或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亦或是显著性等事实的目的,从当下我国的立法规定、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中均无法获得明确的答案。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市场调查报告类型的证据形式在知识产权诉讼中不断涌现,以及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各种典型案例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实证基础,在此基础上通过立法、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三个纬度,以证据资格和证明力两个切入重点对市场调查报告证据效力进行较为全面的分析和研究,以寻求市场调查报告作为证据出现在知识产权诉讼中所应当具有的形式与实质要求或证据效力认定规则等问题的解决之道。本篇论文除引言及结语外,正文分为四部分,共计三万六千余字:第一部分知识产权诉讼中市场调查报告证据效力相关基础范畴的界定。作为新型证据材料,市场调查报告的称谓、内涵和形式需要统一,同时证据效力概念应明确其内涵,以及其诉讼功能等为本文的基础范畴问题,均应首先予以明确。第二部分我国知识产权诉讼中市场调查报告证据效力认定的现状。针对这一问题,我国相关司法规则显现出法律规范定... 

【文章来源】: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市

【文章页数】:65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内容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知识产权诉讼中市场调查报告证据效力的相关基础范畴
    (一)知识产权诉讼中市场调查报告之定义
    (二)市场调查报告证据效力之内涵
    (三)知识产权诉讼中市场调查报告之功能
二、我国知识产权诉讼中市场调查报告证据效力认定的现状
    (一)市场调查报告证据效力认定之司法规则
    (二)市场调查报告证据效力认定之司法实践
    (三)市场调查报告证据效力认定之理论争鸣
三、知识产权诉讼中市场调查报告证据效力认定的比较法分析
    (一)域外典型国家知识产权诉讼中市场调查报告证据效力的认定状况
    (二)比较与借鉴
四、我国知识产权诉讼中市场调查报告证据效力规则的完善
    (一)完善市场调查报告证据效力的相关实体法规则
    (二)确立市场调查报告证据效力的相关程序法规则
    (三)规范市场调查报告证据效力的司法实践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我国社会科学证据发展状况初探[J]. 牛犇,刘思妲.  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4)
[2]我国民事判决书改革新时期实践的实证研究[J]. 牛犇.  内江师范学院学报. 2017(05)
[3]我国民事判决书改革的思考——从辩论主义思维视角出发[J]. 牛犇.  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01)
[4]争议中运用的社会科学证据——评《科学证据与法律的平等保护》[J]. 梁坤.  证据科学. 2017(01)
[5]意大利“技术顾问”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 章礼明.  中国司法鉴定. 2017(01)
[6]大数据时代中国司法面临的主要挑战与机遇——兼论大数据时代司法对法学研究及人才培养的需求[J]. 张吉豫.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16(06)
[7]大数据时代对司法审判的冲击及其应对——从指导性案例29号切入[J]. 孙光宁.  湖北社会科学. 2016(05)
[8]公证文书的证据效力探析[J]. 占善刚,楚晗旗.  证据科学. 2016(01)
[9]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技术问题查证机制探索[J]. 陈峥嵘.  西部法学评论. 2016(01)
[10]司法中的社会科学判断[J]. 侯猛.  中国法学. 2015(06)



本文编号:2945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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