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WTO框架下衡平知识产权与公共健康利益的法律机制

发布时间:2021-01-24 04:10
  知识产权制度在其本质上应是促进投资和创新的一种有效措施。然而,TRIPS协议和其他双边贸易协定要求所有国家实施高标准的知识产权保护,而不顾及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水平及对基本人权实现的影响,大大提高了专利药品的价格,从而阻碍了发展中国家及最不发达国家人民健康权的实现。当今世界,艾滋病、疟疾、肺结核及禽流感等传染病在全球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蔓延引发的全球公共健康危机,充分反映了知识产权与健康权之间的冲突。本文试图从健康权的视角综合运用条文分析、比较分析和实证分析等方法来分析:一、通过对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历史与现状的考察,以全球公共健康危机为例,对知识产权制度进行反思;二、本文分析了公共健康危机、药品的可及性与知识产权的高标准保护之间的必然联系,推翻了发达国家关于知识产权与药品的可及性及公共健康危机没有任何关系的论断;三、通过对多哈健康宣言以及TRIPS协议灵活性条款的分析,探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如何合理地达到利益平衡,发展中国家如何利用TRIPS协议中的灵活性条款保护自身的公共利益,促进国家的发展;并依据我国的国情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四、文章结尾指出应该合理定位知识产权制度,探求知识产权制度... 

【文章来源】: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市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4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引言
一、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一) TRIPS 协议前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兴起—从双边协定到多边条约
    (二) TRIPS 协议的签订及其影响——从实体到程序的一体化
    (三) 当代知识产权一体化的特点
二、对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反思
    (一) 知识产权与发展权
        1. 从历史角度探讨其合理性
        2. 对知识产权合理性的追问
    (二) 知识产权制度的现状——从公共健康角度进行审视
        1. 公共健康危机与药品的可及性
        2. TRIPS 协议对健康权实现的影响
        3. 《TRIPS 协议和公共健康多哈宣言》
        4. 《关于实施TRIPS 协议与公共健康的多哈宣言第6 段的决议》
        5. 《多哈宣言》及总理事会决议的局限性
三、在WTO 框架下解决公共健康与知识产权问题的途径
    (一) 强制许可
        1. 授予强制许可的原因
        2. 强制许可的限制条件
        3. 不实施
        4. 强制许可产品的进出口
        5. 强制许可的副作用
    (二) 平行进口
        1. 平行进口的理论基础
        2. “权利用尽”条款与TRIPS 协议其他条款之间的关系
    (三) 其他方式
        1. 差別定价
        2. 慈善捐赠
        3. 通用药品
        4. 早期开发
四、中国的现状及应对措施
    (一) 我国知识产权及公共健康现状
    (二) 我国的应对措施
        1. 专利授权标准科学合理
        2. 强制许可具有可操作性
        3. 明确规定药品专利权权利用尽原则
        4. 规定专利权例外促进国内药品研发
        5. 完善反垄断立法
        6. 其他非法律途径
结语
参考文献
中文详细摘要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发展中国家药品平行进口和药品可及性问题初探[J]. 孙凡,孙国平.  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 2003(11)
[2]当知识产权结合到技术标准中[J]. 张平.  WTO经济导刊. 2003(03)
[3]WTO与WIPO:TRIPS协议框架中的冲突性因素与合作契机之探讨[J]. 孙皓琛.  比较法研究. 2002(02)
[4]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J].   中国高校技术市场. 2000(Z1)
[5]知识产权制度在知识经济发展中的作用[J]. 朱江岭,侯钰.  中国信息导报. 1999(06)



本文编号:2996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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