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知识产权中的禁止性强制令研究

发布时间:2021-05-24 13:10
  由于知识产权的权利保护的特殊性,事后救济往往是不充分的。TRIPs协议要求各国完善相关制度充分保护知识产权人的权利。而injunction在知识产权中起着其它救济手段不可替代的作用。笔者认为injunction翻译为禁令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翻译为强制令可能更为合理。笔者试图对有关禁止性强制令的相关问题作一系统的分析,并对笔者认为存在的误区试图提出自己的观点。强制令分为禁止性强制令和命令性强制令,限于篇幅,本文着重以美国法中的禁止性强制令为基础分析我国的禁止性强制令。本文第一章首先分析强制令的基本理论,并简单介绍了英美法和大陆法关于强制令的基本理论。第二章介绍适用禁止性强制令的适用条件。笔者认为美国法中得到普遍认同的四要件应该的得到我们的重视和借鉴。而后第三章笔者对我国禁止性强制令的现状进行分析,并紧接第二章的内容对我国的禁止性强制令的适用条件作出自己的分析。在第四章中,禁止性强制令的程序和担保问题也有很多值得探讨之处,尤其是担保的形式和数额确定。第五章对我国禁止性强制令的其它相关有争议的问题做适当的分析并试图提出自己的观点。第六章对本文作一小结。 

【文章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2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第一章 禁止性强制令概述
    一、injunction 的翻译
    二、禁止性强制令和命令性强制令
    三、国外关于强制令的基本理论
第二章 知识产权中的适用条件
    一、概述
    二、有胜诉的合理可能
    三、不给予救济会将给申请人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
    四、当事人利益衡量
    五、公众利益衡量
第三章 我国禁止性强制令分析
    一、我国禁止性强制令现状概述
    二、我国禁止性强制令的适用条件
第四章 禁止性强制令的程序和担保问题
    一、听证
    二、复议
    三、担保形式
    四、担保数额的确定
第五章 我国禁止性强制令其他相关问题
    一、禁止性强制令申请的时效问题
    二、诉前禁止性强制令能否适用于仲裁程序
    三、裁定作出的时间
    四、和解
    五、裁定的形式和内容
    六、禁止性强制令的解除
第六章 结论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知识产权诉前禁令制度探析[J]. 纪晓昕.  山东审判. 2007(03)
[2]知识产权诉前临时措施在我省的执行情况及改进建议[J]. 欧阳明程.  山东审判(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06(02)
[3]浅析法律英语专门术语的翻译[J]. 彭晓琼,田淼.  法制与经济. 2006(08)
[4]知识产权诉讼中诉前禁令的适用[J]. 韩天岚.  电子知识产权. 2004(04)
[5]中德知识产权请求权制度比较[J]. 胡志强.  科技与法律. 2000(03)



本文编号:320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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