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知识产权产品平行进口的法理分析

发布时间:2021-06-13 11:09
  有关知识产权产品平行进口的合法性问题始终争议不断,传统的权利穷竭原则和默示许可理论皆不能为其提供充分的法理依据。以我国建设发展自由贸易区为时代背景,因循实用工具主义法学的研究路径,在知识产权法的立法目的、知识产权法的贸易政策面向以及自贸区制度建设的目标组成的"三位一体"价值引导下,原则上,自贸区内知识产权产品的平行进口应当合法化。 

【文章来源】:兰州学刊. 2019,(06)CSSCI

【文章页数】:10 页

【文章目录】:
引言
一、权利穷竭原则之反思
    (一) 权利国内穷竭
    (二) 权利国际穷竭
        1. 自由贸易理念。
        2. 一次报酬理论。
    (三) 权利区域穷竭
二、默示许可理论之质评
三、实用工具主义法学:平行进口的法理选择
    (一) 激励创新:知识产权制度的工具主义目的
    (二) 国家利益:知识产权法的贸易政策面向解读
    (三) 改革开放:自贸区建设的工具主义目标
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权利国际用尽原则与平行进口的法律规制[J]. 韩磊.  河北法学. 2017(10)
[2]我国专利平行进口制度之选择——默示许可[J]. 严桂珍.  政治与法律. 2009(04)
[3]经济全球化、国际贸易与中国政策选择——基于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的分析[J]. 关艳丽,张习宁.  经济问题. 2008(07)
[4]论专利权保护与平行进口问题[J]. 孟祥娟.  北方论丛. 2006(05)
[5]对平行进口可否行使禁止请求权——日本最高法院1997年7月1日第三小法庭判决[J]. 三村量一,张玲.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3(03)
[6]论平行进口中的知识产权问题[J]. 谭启平.  现代法学. 2003(04)
[7]平行进口与知识产权保护之冲突及其法律调控[J]. 孙颖.  政法论坛. 1999(03)



本文编号:3227376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zhishichanquanfa/3227376.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65c87***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