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法律适用的适当性探析——基于人民法院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的研究

发布时间:2021-06-15 09:45
  尽管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在第七章规定了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但由于知识产权地域性的特征,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时,容易忽视涉外因素,从而出现法律适用不适当的情况。因此,应正确认识知识产权地域性,规范涉外知识产权案件法律适用的过程,达到寻找知识产权法律适用适当法的目的。 

【文章来源】:广西社会科学. 2019,(02)CSSCI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涉外知识产权案件适用法律的现状
二、涉外知识产权案件中不适当适用法律的原因
    (一) 片面认识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二) 忽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的涉外因素。
    (三) 对法律冲突的认识不足。
    (四) 对冲突规范性质的认识模糊。
三、寻找涉外知识产权法律适用的适当法
    (一) 知识产权法律适用的规定应适当。
    (二) 树立正确的法律适用理念。
    (三) 正确判断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涉外性”, 确定案由。
    (四) 正确选择冲突规范并说理。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知识产权的国际私法保护:中国的实践[J]. 吕岩峰.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3(06)



本文编号:323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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