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知识产权领域技术垄断的法律规制
发布时间:2021-11-04 14:35
在我国,由于知识产权法制建设起步较晚,知识产权领域技术垄断问题集中出现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前后,因此我国法律基本上缺少对此类问题的规制,并且在解决此类问题上,司法和立法都准备不足。知识产权领域的技术垄断问题的现状,不但影响到正常的竞争秩序,而且对激励创新这一知识产权的目的也有所损害,最终对国家和社会产生负面影响。本文作者通过提炼现实中存在的技术垄断案例,分析了技术垄断的现状及导致的后果,试图用比较的方法和民法基本原理来解决相关规制规范的匮乏情况。本文首先从思科诉华为案谈起,提出了知识产权领域技术垄断问题的存在,并结合具体案例分析了技术垄断的类型,包括在标准制定过程中获取垄断地位;在“专利池”建立过程中通过签订协议形成产业联合,横向限制竞争;实施专利的过程中滥用专利权;滥用知识产权执法程序,打击竞争对手;强注垃圾专利,排除竞争对手。通过分析技术垄断的行为,分析了技术垄断所导致的严重后果,不但是影响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更会阻碍知识产权创设的目的即激励创新的实现,进而影响技术进步和经济增长,最终损害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然后再通过考察美国、欧盟、日本等先进法域关于这一问题的法律规制,发现技术...
【文章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4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技术垄断的具体表现及后果
(一) 问题的提出
(二) 知识产权领域技术垄断的表现
(三) 技术垄断造成的后果
二、国外对技术垄断的法律规制及借鉴
(一) 美国关于知识产权领域技术垄断的法律规制
(二) 欧盟关于知识产权领域技术垄断的法律规制
(三) 日本关于知识产权领域技术垄断的法律规制
(四) 各国关于技术垄断的规制对我国的启示
三、我国关于技术垄断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
(一) 从实际案例看因技术垄断问题面临的困境
1. 技术壁垒日益增多
2. 跨国公司利用自身技术优势打击竞争对手
3. 国内企业技术垄断问题初现端倪
(二) 我国对技术垄断问题的有关法律规定
(三) 对我国技术垄断现状及法律规制的分析
四、关于我国知识产权领域技术垄断法律规制的构想
(一) 鼓励企业自主创新
(二) 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强化强制许可制度
1. 强制许可制度作为规制知识产权领域技术垄断的理由
2. 强化专利许可制度为中心的各种法律制度
(三) 司法实践中对技术垄断案件可遵循民法基本原则,实现利益共享
1. 从民法一般原理论证利益共享模式的可行性
2. 利益共享在知识产权诉讼中适用的目的
3. 利益共享的基本操作准则
五、结论:知识产权领域技术垄断的法律规制应平衡创新和竞争之间的关系
参考文献
后记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知识产权本质的多维度解读[J]. 吴汉东. 中国法学. 2006(05)
[2]知识产权利益衡量论——兼论后TRIPs时代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新发展[J]. 黄玉烨. 法商研究. 2004(05)
[3]思科诉华为终以和解结束[J]. 刘启诚. 通信世界. 2004(29)
[4]知识产权的人格理论研究[J]. 冯晓青.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3(04)
[5]思科之诉[J]. 王以超. 投资与合作. 2003(03)
本文编号:3475927
【文章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4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技术垄断的具体表现及后果
(一) 问题的提出
(二) 知识产权领域技术垄断的表现
(三) 技术垄断造成的后果
二、国外对技术垄断的法律规制及借鉴
(一) 美国关于知识产权领域技术垄断的法律规制
(二) 欧盟关于知识产权领域技术垄断的法律规制
(三) 日本关于知识产权领域技术垄断的法律规制
(四) 各国关于技术垄断的规制对我国的启示
三、我国关于技术垄断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
(一) 从实际案例看因技术垄断问题面临的困境
1. 技术壁垒日益增多
2. 跨国公司利用自身技术优势打击竞争对手
3. 国内企业技术垄断问题初现端倪
(二) 我国对技术垄断问题的有关法律规定
(三) 对我国技术垄断现状及法律规制的分析
四、关于我国知识产权领域技术垄断法律规制的构想
(一) 鼓励企业自主创新
(二) 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强化强制许可制度
1. 强制许可制度作为规制知识产权领域技术垄断的理由
2. 强化专利许可制度为中心的各种法律制度
(三) 司法实践中对技术垄断案件可遵循民法基本原则,实现利益共享
1. 从民法一般原理论证利益共享模式的可行性
2. 利益共享在知识产权诉讼中适用的目的
3. 利益共享的基本操作准则
五、结论:知识产权领域技术垄断的法律规制应平衡创新和竞争之间的关系
参考文献
后记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知识产权本质的多维度解读[J]. 吴汉东. 中国法学. 2006(05)
[2]知识产权利益衡量论——兼论后TRIPs时代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新发展[J]. 黄玉烨. 法商研究. 2004(05)
[3]思科诉华为终以和解结束[J]. 刘启诚. 通信世界. 2004(29)
[4]知识产权的人格理论研究[J]. 冯晓青.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3(04)
[5]思科之诉[J]. 王以超. 投资与合作. 2003(03)
本文编号:3475927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zhishichanquanfa/34759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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