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旅游业发展中的知识产权法律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4-03-03 10:24
贵州是中国的一个旅游资源富省,发展旅游业潜力巨大。近年来,贵州旅游业逐步发展成为一个新的支柱产业。伴随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依托丰富的旅游资源开发,不断形成了各类旅游知识产权,其蕴涵的巨大社会价值和商业价值也日益为人们所重视。如何利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旅游业的发展,保护传统文化,是全省各级政府所密切关注的问题。本文从法律的角度,对目前旅游业知识产权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对如何保护传统知识这一贵州旅游资源的核心要素进行了探讨,并对贵州传统知识立法保护提出自己的建议。
【文章页数】:4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导言
第一章 贵州旅游业知识产权的价值及现状
第一节 旅游业知识产权的价值
一、景区景点名称的经济价值
二、旅游购物经济价值
三、传统文化旅游的社会和经济价值
第二节 贵州省旅游业知识产权现状
一、旅游知识产权现状堪忧
(一) 大量景区景点商标被抢注
(二) 旅游商品生产企业知识产权意识严重不足
(三) 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足,影响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四) 旅游商品著作权侵权严重
二、传统文化正在流失
三、在利用传统知识资源方面存在突出矛盾
第二章 旅游景区景点名称商标化的法律研究
第一节 景区景点名称商标的权利主体分析
第二节 景区景点商标显著性分析
一、在旅游服务类(第39类)上的显著性问题
二、关于在旅游服务之外的其他商品或服务上的显著性问题
第三节 旅游风景区名称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可行性分析
第三章 旅游购物和旅游文化体验中涉及的传统知识法律问题探讨
第一节 旅游文化体验的实质是传统知识体验
一、传统知识概念的提出
二、发展中国家对传统知识的定义
三、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定义
第二节 旅游传统知识的特征
第三节 旅游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属性
一、超越传统使传统知识具有创新特征
二、旅游传统知识与现代知识产权具有相似特征
三、传统知识权与现代知识产权的不同特征
(一) 保护期限的无限期性
(二) 主体客体的相对不确定性
第四章 旅游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分析
第一节 现有知识产权制度提供的保护
一、现有知识产权制度提供的保护
(一) 利用专利法保护传统知识中的创新成果
(二) 运用商标和地理标志制度保护传统标记
(三) 运用著作权保护传统文化表达
二、现有知识产权制度在保护传统知识方面的缺陷
(一) 专利法不足以保护旅游商品的知识产权
(二) 商标法不能保护传统知识持有人的在先权利
(三) 著作权法亦不能完整的保护民间文艺
(四) 反不正当竞争法只能对传统知识给予一定保护
三、完善商标法的加强旅游知识产权保护
(一) 修改和调整商标法上的在先权利制度
(二) 明确传统文化持有地的政府可以作为证明商标的持有人
第二节 贵州传统知识立法的主要问题思考
一、贵州开展传统知识知识产权立法的情况简介
二、传统知识立法的意义
(一) 促进传统知识利益分享机制的实现,有利于促进传统知识的弘扬与发展
(二) 是完善我国知识产权制度,扩大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增强与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领域抗衡能力的有效手段
(三) 现有法律不能给予传统知识有效的保护,建立保护传统知识专门的法律制度是现实的需要
(四) 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地方立法,有利于为国家立法总结经验,具有十分重要的试验意义
三、贵州传统知识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 传统知识保护原则的确立
1、事先知情同意原则
2、惠益分享原则
3、来源披露原则
4、保护传统知识完整原则
5、禁止歪曲滥用原则
(二) 传统知识的客体确定
(三) 传统知识主体确定
(四) 地方知识产权立法面临的法律障碍
(五)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建议
结束语
致谢
主要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3917647
【文章页数】:4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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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导言
第一章 贵州旅游业知识产权的价值及现状
第一节 旅游业知识产权的价值
一、景区景点名称的经济价值
二、旅游购物经济价值
三、传统文化旅游的社会和经济价值
第二节 贵州省旅游业知识产权现状
一、旅游知识产权现状堪忧
(一) 大量景区景点商标被抢注
(二) 旅游商品生产企业知识产权意识严重不足
(三) 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足,影响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四) 旅游商品著作权侵权严重
二、传统文化正在流失
三、在利用传统知识资源方面存在突出矛盾
第二章 旅游景区景点名称商标化的法律研究
第一节 景区景点名称商标的权利主体分析
第二节 景区景点商标显著性分析
一、在旅游服务类(第39类)上的显著性问题
二、关于在旅游服务之外的其他商品或服务上的显著性问题
第三节 旅游风景区名称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可行性分析
第三章 旅游购物和旅游文化体验中涉及的传统知识法律问题探讨
第一节 旅游文化体验的实质是传统知识体验
一、传统知识概念的提出
二、发展中国家对传统知识的定义
三、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定义
第二节 旅游传统知识的特征
第三节 旅游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属性
一、超越传统使传统知识具有创新特征
二、旅游传统知识与现代知识产权具有相似特征
三、传统知识权与现代知识产权的不同特征
(一) 保护期限的无限期性
(二) 主体客体的相对不确定性
第四章 旅游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分析
第一节 现有知识产权制度提供的保护
一、现有知识产权制度提供的保护
(一) 利用专利法保护传统知识中的创新成果
(二) 运用商标和地理标志制度保护传统标记
(三) 运用著作权保护传统文化表达
二、现有知识产权制度在保护传统知识方面的缺陷
(一) 专利法不足以保护旅游商品的知识产权
(二) 商标法不能保护传统知识持有人的在先权利
(三) 著作权法亦不能完整的保护民间文艺
(四) 反不正当竞争法只能对传统知识给予一定保护
三、完善商标法的加强旅游知识产权保护
(一) 修改和调整商标法上的在先权利制度
(二) 明确传统文化持有地的政府可以作为证明商标的持有人
第二节 贵州传统知识立法的主要问题思考
一、贵州开展传统知识知识产权立法的情况简介
二、传统知识立法的意义
(一) 促进传统知识利益分享机制的实现,有利于促进传统知识的弘扬与发展
(二) 是完善我国知识产权制度,扩大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增强与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领域抗衡能力的有效手段
(三) 现有法律不能给予传统知识有效的保护,建立保护传统知识专门的法律制度是现实的需要
(四) 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地方立法,有利于为国家立法总结经验,具有十分重要的试验意义
三、贵州传统知识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 传统知识保护原则的确立
1、事先知情同意原则
2、惠益分享原则
3、来源披露原则
4、保护传统知识完整原则
5、禁止歪曲滥用原则
(二) 传统知识的客体确定
(三) 传统知识主体确定
(四) 地方知识产权立法面临的法律障碍
(五)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建议
结束语
致谢
主要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3917647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zhishichanquanfa/39176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