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知识产权法的环境保护义务
发布时间:2017-07-07 21:14
本文关键词:论知识产权法的环境保护义务
【摘要】:传统的知识产权法在激励创新的同时,却忽视了环境保护问题,以专利权为代表的一些知识产权成果严重损害了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态环境。知识产权法应承担起应有的环境保护义务,实现知识产权与环境权的互动与融合。通过知识产权法律理念的"绿色"化,加强绿色知识产权的创新与保护;通过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生态化,赋予著作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专利法以环境保护义务;通过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环保化,建立起绿色专利申请的快速审查制度、环保专利技术的强制许可制度、非环保型专利的无效宣告制度、慎用销毁产品判令的裁判制度以及绿色专利技术的共享管理制度。
【作者单位】: 武汉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知识产权 环境保护 法律义务
【分类号】:D923.4
【正文快照】: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建立,为创新的天才之火浇上了利益之油,有力地推动了人类物质文明的创造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然而,近两个世纪以来,以工业技术、材料技术和生物技术为代表的知识产权的快速发展,因其对煤炭、石油等资源的大量消耗和对转基因的大量使用,破坏了人类社会的生态
【共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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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53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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