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众筹投融资者法律监管制度研究
本文关键词:股权众筹投融资者法律监管制度研究
【摘要】:在互联网金融发展如火如荼的今天,股权众筹以一种全新的理念与方式在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蓬勃发展,为解决中小微初创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开辟了一条新途径。但同时,股权众筹在我国现阶段的发展中又面临着诸多风险与挑战,尤其是对于投融资者特别是投资者来说其合法权益更易受到侵害,加强股权众筹活动中对投资者和融资者的法律监管保护,是合理保护投资者和融资者的利益的保障,也是实现股权众筹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本论文主要运用了比较研究法、历史分析法和归纳等研究方法,对我国股权众筹活动中的投融资者法律监管制度提出了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完善建议,以期为当前法律监管制度设计提供借鉴。论文主要分为四各部分。第一部分从股权众筹投融资者法律监管的一般理论入手,首先阐述了股权众筹的涵义,然后对股权众筹活动中的多方主体进行介绍并剖析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为了明确股权众筹监管的必要性,又对股权众筹活动的固有风险和面临的法律风险作了说明。第二部分通过对美国、英国、意大利三国股权众筹活动中投融资者的监管保护的介绍,从中明晓各国对投融资者监管采取的有效手段,为完善我国股权众筹投融资者监管制度做借鉴。第三部分介绍了目前我国对股权众筹投融资者监管的法律现状,并通过与之前域外法律制度的对比论证了我国法律监管的不足,明确了我国目前股权众筹法律监管存在的主体准入机制、投资活动管理、退出机制等方面存在的缺陷。第四部分是本文的重点论述,即构建我国股权众筹投融资者法律监管制度。在保护融资者方面,要健全融资者主体准入机制、实行适额发行豁免制度、建立第三方支付机构体系及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在投资者保护方面,要从投资者准入机制、信息披露、领投与跟投制约机制和退出机制等方面对目前股权众筹活动机制进行设计和完善。
【关键词】:股权众筹 投资者 融资者 法律监管
【学位授予单位】:辽宁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D922.28
【目录】:
- 摘要4-5
- ABSTRACT5-9
- 绪论9-10
- 1 股权众筹投融资者法律监管的一般理论10-20
- 1.1 股权众筹的涵义10-11
- 1.2 股权众筹主体及其法律关系11-15
- 1.2.1 股权众筹法律关系主体11-13
- 1.2.2 股权众筹主体间的法律关系13-15
- 1.3 股权众筹投融资者法律监管的必要性15-20
- 1.3.1 投资活动的固有风险15-16
- 1.3.2 股权众筹模式自身存在的风险16-18
- 1.3.3 股权众筹投融资者面临多重法律风险18-20
- 2 域外股权众筹投融资者法律监管制度20-24
- 2.1 域外股权众筹投融资者监管的立法现状20-22
- 2.1.1 美国股权众筹投融资者监管的立法现状20-21
- 2.1.2 英国股权众筹投融资者监管的立法现状21
- 2.1.3 意大利股权众筹投融资者监管的立法现状21-22
- 2.2 域外股权众筹投融资者法律监管制度评价22-24
- 2.2.1 具备科学合理的投资者准入机制22-23
- 2.2.2 严格股权众筹项目信息的披露23
- 2.2.3 注重对股权众筹平台的严格监管23-24
- 3 我国股权众筹投融资者法律监管制度及不足24-29
- 3.1 我国股权众筹投融资者监管的立法现状24-25
- 3.1.1 传统法律相关立法24
- 3.1.2 股权众筹行业规范24-25
- 3.2 我国股权众筹投融资者监管制度之不足25-29
- 3.2.1 主体准入制度存在缺陷25
- 3.2.2 缺少领投人与跟投人制约机制25-26
- 3.2.3 未对信息披露机制做出合理规定26-27
- 3.2.4 投资者投后管理机制不健全27-28
- 3.2.5 投资者退出机制不健全28-29
- 4 我国股权众筹投融资者法律监管保护制度构建29-37
- 4.1 我国股权众筹融资者法律监管保护制度完善建议29-32
- 4.1.1 健全股权众筹融资者准入机制29
- 4.1.2 实行适额公开发行豁免制度29-30
- 4.1.3 建立第三方支付清算体系30-31
- 4.1.4 建立商业秘密保护机制31-32
- 4.2 我国股权众筹投资者法律监管保护制度完善建议32-37
- 4.2.1 健全股权众筹投资者准入机制32-33
- 4.2.2 设置投资撤回制度33
- 4.2.3 完善股权众筹信息披露机制33-34
- 4.2.4 建立领投与跟投制约机制34-35
- 4.2.5 建立投资者退出机制35-37
- 结束语37-38
- 参考文献38-41
- 致谢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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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555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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