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诉讼中技术调查官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17-08-24 22:46
本文关键词:专利诉讼中技术调查官制度研究
更多相关文章: 知识产权 专利诉讼 技术事实查明 技术调查官 技术法官
【摘要】:专利诉讼案件往往涉及各种领域的专业性问题,这给案件技术事实查明工作带来了很大的挑战。从比较法上观察,各专利大国(地区)实施了不同的制度来提高专利案件审理的专业化程度。德国设置了独一无二的技术法官制度,技术法官既要负责案件技术事实的认定,又有参与法律问题上的判断,比较彻底解决了法官在专业技术上的认知能力;日本设置了技术调查官制度,并配套了专业委员会制度,共同协助法官处理专利案件中的技术事实查明工作;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设置了技术审查官制度,以弥补法官在专业上的不足。北京、上海和广州等地知识产权法院建立之后,我国参考日本、韩国与我国台湾地区等的主要做法,引进了技术调查官制度,以提高审判效率、促进司法公正。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等的实践表明,技术调查官制度在提高专利诉讼审判的专业性与权威性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域外技术调查官制度在运行中也出现了问题和争议:技术调查官出具的调查报告或意见书的定性问题,到底是属于证据、鉴定报告,还是内部参考;技术调查官制作的调查报告应不应该向当事人公开;技术调查官制度可能引发“审判权让渡”的质疑;技术调查官在专利行政诉讼案件中存在立场冲突。虽然我国技术调查官制度已经建立,但尚处于探索阶段,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技术调查官暂行规定》的内容不全面,官方文件尚未对技术调查官的选聘条件和方式等做出明确的规定,技术调查官的意见是否公开并没有定论,技术调查官也没有得到参与调解程序的授权;技术调查官与司法鉴定、专家陪审、专家辅助人等特殊辅助人之间的关系也有待厘清;技术调查官可以列席合议庭评议,这对现有合议庭工作规则的调整与变通提出了要求。我国引进技术调查官制度,既要充分借鉴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等的经验做法,也要深入研究现行技术调查官制度的缺陷和不足,并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不断地改善和优化。本文以问题为导向,基于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教训的分析,从完善《技术调查官暂行规定》及配套规定、技术事实查明机制的选择与协调、增加关于技术调查官列席合议庭评议的条款,以及构建技术调查官和技术专家库并行的模式等四个角度,提出完善我国技术调查官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知识产权 专利诉讼 技术事实查明 技术调查官 技术法官
【学位授予单位】:湘潭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D923.42;D925
【目录】:
- 摘要4-5
- Abstract5-9
- 第1章 绪论9-13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9-10
- 1.2 研究现状10-11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11-12
- 1.4 研究的重点、难点和创新点12-13
- 第2章 我国专利诉讼中技术事实查明机制13-18
- 2.1 专利诉讼的技术特点及技术事实查明的重要性13-14
- 2.2 三种主要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14-17
- 2.2.1 司法鉴定制度14-15
- 2.2.2 专家陪审员制度15-16
- 2.2.3 专家辅助人制度16-17
- 2.3 技术调查官制度的引入17-18
- 第3章 域外专利诉讼中技术调查官相关制度的考察18-28
- 3.1 域外技术调查官相关制度的概况18-22
- 3.1.1 德国的技术法官制度18
- 3.1.2 日本的技术调查官制度和专业委员会制度18-20
- 3.1.3 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技术审查官制度20-22
- 3.2 域外技术调查官相关制度的比较分析22-23
- 3.2.1 德国技术法官模式的效果22-23
- 3.2.2 日本技术调查官与专业委员并行模式的优势23
- 3.3 域外技术调查官制度的主要争议23-28
- 3.3.1 技术调查报告或意见书的定性24-25
- 3.3.2 技术调查报告或意见书应不应该公开25-26
- 3.3.3“审判权让渡”的嫌疑26-27
- 3.3.4 专利行政诉讼中的立场冲突27-28
- 第4章 我国技术调查官的模式选择及问题28-34
- 4.1 引入技术法官模式的障碍28-29
- 4.1.1 专门法院设立背景的差异28
- 4.1.2 专门法院案件管辖规则的差异28-29
- 4.1.3 法官薪酬制度的差异29
- 4.2 我国技术调查官制度改革面临的问题29-34
- 4.2.1《技术调查官暂行规定》的内容不全面29-31
- 4.2.2 技术调查官与其它特殊辅助人的冲突与重合31-33
- 4.2.3 现有合议庭工作规则的调整与变通33-34
- 第5章 我国技术调查官制度的完善建议34-39
- 5.1《技术调查官暂行规定》及相关配套规定的完善34-36
- 5.1.1 实现技术调查官选聘范围的多元化34-35
- 5.1.2 向当事人公开部分技术调查意见35
- 5.1.3 发挥技术调查官在调解程序中的作用35-36
- 5.2 技术事实查明机制的选择与协调36-37
- 5.2.1 设置技术调查官的法院可取消专家陪审员36
- 5.2.2 根据案件的需要合理选择技术查明方式36
- 5.2.3 实现不同技术查明机制之间的互动与配合36-37
- 5.3 增加关于技术调查官列席合议庭评议的条款37
- 5.4 构建技术调查官和技术专家库并行的模式37-39
- 结语39-40
- 参考文献40-43
- 致谢43-44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44
【相似文献】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2条
1 黄琨;论我国知识产权审判中技术调查官制度的再造[D];河北经贸大学;2016年
2 贺伟;专利诉讼中技术调查官制度研究[D];湘潭大学;2016年
,本文编号:733509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zhishichanquanfa/733509.html
教材专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