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遗传资源来源披露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17-08-31 18:31

  本文关键词:中国遗传资源来源披露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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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专利制度下的遗传资源来源披露制度对于实现惠益分享目标,防止遗传资源被剽窃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将利用国际法上披露要求内涵和专利法之利益协调理论及充分公开理论对我国遗传资源来源披露制度展开研究。研究发现:第一,我国该制度披露的对象内涵未包括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披露要求包含的事先知情同意;第二,在专利初步审查程序中对遗传资源的获取和利用的合法性审查是由进行技术性审查的专利审查员负责,有超出其职能之嫌;第三,就我国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制度和惠益分享规则的立法而言,前者规则繁杂,涉及众多职能机构,管理有效性存疑;后者仅有一部部门规章进行框架性规定,立法管理缺位。这使得原本定位为辅助性制度的遗传资源来源披露制度拥有过强的法律效力,其能在来源披露不符合要求时驳回专利申请,也就不利于遗传资源的开发和专利转化。为此,结合国际法发展趋势、知识产权相关理论和我国遗传资源保护及惠益分享需求为完善我国遗传资源来源披露制度提出建议。
【关键词】:中国遗传资源来源披露制度 初步审查 实质审查 强制性披露义务
【学位授予单位】:上海交通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3.42
【目录】:
  • 摘要2-3
  • ABSTRACT3-6
  • 引言6-9
  • 第一章 中国法语境下的来源披露制度的基础概念9-17
  • 第一节 法律框架介绍9-11
  • 一、遗传资源保护的两种知识产权保护手段9-10
  • 二、中国遗传资源来源披露的专利法律法规10-11
  • 第二节 中国法语境下遗传资源相关概念11-16
  • 一、遗传资源11-13
  • 二、遗传资源来源: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13-14
  • 三、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14-16
  • 本章小结16-17
  • 第二章 来源披露审查程序17-25
  • 第一节 立法理论和进路17-19
  • 一、充分公开理论17-18
  • 二、来源披露和充分公开18-19
  • 第二节 专利审查程序19-22
  • 第三节 专利国际申请中的来源披露22-23
  • 本章小结23-25
  • 第三章 来源披露制度的法律效果25-31
  • 第一节 强制性披露义务25-28
  • 一、来源披露的三种立法模式25-26
  • 二、中国来源披露义务的法律效果26-28
  • 第二节 未进行来源披露之已有专利的救济和追溯28-30
  • 本章小结30-31
  • 第四章 来源披露制度评析和完善31-40
  • 第一节 遗传资源保护实体法制度完善32-35
  • 第二节 遗传资源的获取和利用合法性审查的责任承担35-37
  • 第三节 国际层面的完善37-38
  • 本章小结38-40
  • 结论40-42
  • 参考文献42-49
  • 致谢49-50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50-52

【参考文献】

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吕炳斌;TRIPS协定下专利申请的披露要求研究[D];复旦大学;2011年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闫yN;专利授权中遗传资源的获取及其来源披露问题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11年



本文编号:767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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