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商业秘密保护立法宗旨比较研究

发布时间:2017-09-17 10:07

  本文关键词:中美商业秘密保护立法宗旨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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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美国的商业秘密立法比较完备,中国的商业秘密保护法律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主,并散见于民事、刑事法规当中。我国的商业秘密保护法律仍然没有把商业秘密当作财产权来加以保护,其救济措施仍然以行政手段为主。未来的知识产权法应该突出商业秘密的财产权特点。
【作者单位】: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侵权行为理论 财产权理论 行政主导 平等主体
【分类号】:D913;D912.29
【正文快照】: 一、中美商业秘密立法现状比较美国十分重视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其商业秘密立法完备而且复杂。美国的商业秘密法起源于英国的有关商业秘密判例。到现在为止,美国各级法院对许多商业秘密案件作出了判决,形成了许多经典的判例,这些判例是美国商业秘密法的重要法源。①美国保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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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曹阳波;;中美商业秘密保护立法宗旨比较研究[J];法制与社会;2007年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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