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空消失的七尺绢:西夏榷场尺度新论
发布时间:2021-06-29 03:04
宋、夏、金三国通过榷场贸易实现了南北商品的流通,在西夏榷场中既有南宋的川绢也有金朝的河北绢。川绢既是商品,也是一般等价物。南宋川绢为四十二尺一匹,而非四十尺一匹。西夏榷场官吏人为地将一匹川绢减少七尺,用以维持与河北绢固定的2∶1的比价,这样就可以快速估算商户货品总价值和收税额。收税时川绢与河北绢的比值为1.9∶1,并不是西夏榷场通过提高川绢价格来增加川绢比值,而是在核算收税川绢时,将绢的损耗计算在内,故而造成川绢价格提高的假象。金朝河北绢的价格大致是川绢的1.667倍,河北绢的价格高于川绢,主要和金朝一尺是南宋一尺的1.2倍密切相关。河北绢的质量高、尺度长,自然在价格上高于川绢,这也是西夏榷场通过人为减少七尺绢,维持川绢与河北绢2∶1比价的前提。
【文章来源】:宁夏社会科学. 2020,(05)CSSCI
【文章页数】:6 页
本文编号:3255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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