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英、日三国征信监管模式比较及其启示
发布时间:2017-11-13 15:03
本文关键词:美、英、日三国征信监管模式比较及其启示
【摘要】:美、英、日三国都有比较健全的征信法律体系和成熟的监管模式,特别注重对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结合我国征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建议建立和完善征信法规,为信用信息共享和合理使用提供制度保障;加快行业信息系统建设,为推动信息共享进程提供先决条件;进一步加大信息主体权益保护力度。
【作者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
【分类号】:F837.12;F833.13;F835.61
【正文快照】: 一、美、英、日三国征信模式概述(一)以私营征信为主导的美国模式美国征信业采取以私营征信为主导的发展模式。其征信机构大多是完全商业化运作的私营征信公司,由民间资本投资建立和经营,按照市场化的方式采集、整理信息,以赢利为目的,向社会提供有偿的征信产品和服务。世界几,
本文编号:118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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