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信息偏在的法律规制
发布时间:2023-05-10 01:46
由于不同投资者在信息成本投入方面有着显著差异,互联网金融市场存在信息偏在现象,即交易双方掌握的信息呈不对称状态。互联网金融交易本质上是信用风险的交易。由于互联网金融的时空间离和"去中介化"特征,加之交易主体的有限理性,互联网金融的信用风险在逐步累积。为了防范互联网金融信息偏在可能引发的金融脆弱、市场失灵、金融不公平等问题,有必要运用法律手段对信息偏在进行规制。为此,要遵循信息偏在内生信用风险的逻辑属性,以构建信息偏在规制制度与方法体系作为完善互联网金融市场环境的重点,并使信息工具的功能得以实现。基于目前互联网金融信息偏在规制理念与方式较为落后的实然状况,应当嵌入信用风险防控机制,完善互联网金融的市场准入与退出、投资者分类保护、信息披露以及"穿透式"监管等制度安排,以此保障和促进互联网金融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本质分析
(一)互联网金融的时空间离
(二)互联网金融的“去中介化”
(三)互联网金融交易主体的有限理性
三、互联网金融信息偏在法律规制的理论基础
(一)基于金融脆弱性的分析
(二)基于金融市场失灵的分析
(三)基于金融公平不足的分析
四、互联网金融信息偏在法律规制面临的现实问题
(一)管制型立法的制度困局
(二)买者自负的现实异变
(三)信息披露标准的可操作性不足
(四)信息规制体系、方法不够完备
(五)风险收益失配下的监管失效
五、互联网金融信息偏在法律规制的完善路径
(一)互联网金融市场准入与退出的规范化
(二)“卖者注意”指引下的投资者分类保护
(三)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内容的结构优化
(四)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方法体系的构建
(五)互联网金融的“穿透式”监管
本文编号:3812792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本质分析
(一)互联网金融的时空间离
(二)互联网金融的“去中介化”
(三)互联网金融交易主体的有限理性
三、互联网金融信息偏在法律规制的理论基础
(一)基于金融脆弱性的分析
(二)基于金融市场失灵的分析
(三)基于金融公平不足的分析
四、互联网金融信息偏在法律规制面临的现实问题
(一)管制型立法的制度困局
(二)买者自负的现实异变
(三)信息披露标准的可操作性不足
(四)信息规制体系、方法不够完备
(五)风险收益失配下的监管失效
五、互联网金融信息偏在法律规制的完善路径
(一)互联网金融市场准入与退出的规范化
(二)“卖者注意”指引下的投资者分类保护
(三)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内容的结构优化
(四)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方法体系的构建
(五)互联网金融的“穿透式”监管
本文编号:3812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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