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委会账务分离的实践
发布时间:2021-09-05 21:04
<正>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有需要且条件许可的地方,可以实行村民委员会事务和集体经济事务分离"。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区作为第三批国家级试点县,2019年全面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工作,2020年初全部颁发了赋码登记证书,大多数集体经济组织在银行开了账户,有的集体经济组织开始运行。
【文章来源】:农村财务会计. 2020,(09)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建立两个账簿
(1)集体资产管理账簿
(2)资源性资产管理账簿
二、明确对村委会与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财务分离
(1)明确原科目余额处置
(2)明确新账套科目设置
(1)村委会收支科目设置
(2)村经济合作社收支科目设置
(3)财务分离的账务处理
三、严格财务管理和审批制度
本文编号:3386086
【文章来源】:农村财务会计. 2020,(09)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建立两个账簿
(1)集体资产管理账簿
(2)资源性资产管理账簿
二、明确对村委会与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财务分离
(1)明确原科目余额处置
(2)明确新账套科目设置
(1)村委会收支科目设置
(2)村经济合作社收支科目设置
(3)财务分离的账务处理
三、严格财务管理和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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