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税收流失现象
发布时间:2014-07-27 06:29
一、我国税收流失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和新的税收制度的贯彻实施,税收已广泛介入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04年全国税收收入25718亿元,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GDP)的18.1%,税收已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对促进我国现代化建设,改善综合国力起着重要作用。但由于我国现在正处于经济转轨期,国家法制尚不健全,人们的税收法制观念还比较淡薄,诚信纳税的意识还远没有得到树立,各种偷逃税现象还大量存在,税收流失的现象依然十分严重。2004年,全国税务机关共检查纳税人124万余户,查补总收入为369亿元, 若按50%的查补率乐观估计,税收流失也在300亿元以上。国家统计局副局长邱晓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据测算,我国地下经济约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15%左右,按税收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18%匡算,2004年,我国地下经济的税收流失约为3696亿元。据国情专家胡鞍钢的保守估计,目前我国的税收流失约在3850-4450亿之间。从各种渠道的信息来看,目前我国税收流失情况已十分严重。所以,加强对税收流失的研究,对税收流失进行有效的治理,最大可能的减少税收流失,增加税收收入,是十分必要的。
二、目前我国引起税收流失的主要原因
我国目前的税收流失是多种影响因素共同作用下的混合体,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我国税收流失产生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物质利益关系是引起税收流失的动因。
我国现阶段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国有、集体和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都有各自独立的经济利益。而现阶段,国家与企业和个人的分配关系,主要是通过税收的形式来进行的,税收直接参与社会剩余产品的再分配,这种分配形式的主要特征是无偿性。因此,税款的多征与少征,直接影响到生产经营者的收益。使得一些生产经营者在处理国家、企业、个人的物质利益关系时,为了使自身收益最大化,便会采取各种手段偷逃国家税款,造成税收流失。
(二)税收法律体系不健全、不规范,税收执法力度不够是税收流失的政策原因。1994年税制改革后,我国的税收制度进一步改进,但是现实生活中,我国税收法律体系的建设仍不够完善,存在许多不足与缺陷,主要表现在:1.法律体系内部存在重大缺陷。现行税法形式体系不完善,没有一部税收基本法,也没有相配套的税务违章处罚法、税务行政诉讼法等。2.现行税法立法档次太低,许多税种都是依据国务院颁布的暂行条例开征,税收立法呈现立法行政化趋势,税法的权威性和透明度不够。3.现行税法存在不合理之处,操作性较差。如增值税的视同销售的规定、关联企业转移定价的规定等在实际的税收征管中操作难度都相当大。同时,税务机关的执法独立性较差,《征管法》虽然有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的规定,但由于需要工商、银行等相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这些规定往往得不到落实,笔耕文化推荐期刊,使偷逃税现象不能得到有效制止,造成税收流失。
(三)税收征管体制不完善,税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较低,是产生税收流失的体制因素。
1.税收征管体制不完善,征管质量不高。1997年以来,虽然逐步建立了“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新模式,但从几年来的运行情况看,取得的成效并不理想。出现了“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税务机关内部岗位职责不清,管理任务不明,淡化了税收征管的一些基础性工作,而重点稽查的作用也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影响了税收征管的质量,造成了税收流失。
2.税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亟待提高。当前,知识经济的浪潮扑面而来,拥有现代知识,具备创新能力的人才将成为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决定性的因素。近年来,为适应国家发展的需要,税务干部队伍不断壮大,但纵观税务干部队伍的现状,却十分令人担忧。一是专业型人才不足。二是复合型人才缺乏。难以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日益复杂的税收工作需要,造成了税收流失。
3.税收征管手段仍显落后,税收信息化建设步伐亟待加快。近年来,税务系统大力加强了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步伐,但由于资金、技术、人员、设备等条件的制约,全国的发展不协调,没有在全国形成网络。同时,由于没有与工商、银行、海关等相关部门联网,无法实现信息的交流和共享,使计算机管理的效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本文编号:7630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guanlilunwen/caiwuguanlilunwen/76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