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管理论文 > 公共管理论文 >

公共管理视角下社区矫正工作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1-03-12 14:35
  <正>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刑、宣告缓刑、被决定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实施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是我国刑事执法改革的新举措,也是基层司法行政机关面临的崭新任务。承担社区矫正任务的司法行政机关除了要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管外,还要帮助他们调适心理,摆脱思想包袱,增强适应社会、自主自信的生活和工作能力。在熟悉的生活氛围中接受矫正,有利于社区矫正人员的再社会化。 

【文章来源】:人民法治. 2019,(22)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我国社区矫正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部门联动协作不畅
    (二)社会组织参与不足
    (三)社区矫正措施单一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缺乏权威职能机构领导协调
    (二)社会组织培育和激励不足
    (三)法律规定可操作性不够
社区矫正工作改进的对策
    (一)完善制度加强部门衔接配合
    (二)多元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三)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措施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2020年社区矫正研究述评[J]. 刘强,武玉红,郭琪,张蕊,李思佳.  犯罪与改造研究. 2021(01)

硕士论文
[1]大数据背景下的社区矫正研究[D]. 史建海.苏州大学 2020



本文编号:3078475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guanlilunwen/gonggongguanlilunwen/3078475.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5396f***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