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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一体化生活保障制度

发布时间:2014-07-24 21:40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一体化的必要性。

  1.1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统筹城乡发展的必然趋势。

  统筹城乡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的“五个统筹”之一。新的形势下,统筹城乡发展是中国经济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和重大任务,也是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重要手段。统筹城乡发展包括经济、社会、规划建设等多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统筹城乡发展空间,实现城乡规划布局一体化;二是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实现产业分工一体化;三是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实现城乡服务功能一体化;四是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实现城乡就业、教育、卫生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五是统筹城乡两个文明建设,实现城乡社会进步一体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一体化是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实现社会保障一体化的基础,也是保障城乡贫困群体基本生存权益,解决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

  1.2消除制度性贫困,笔耕论文新浪博客,实现底线公平的必然要求。

  底线公平是社会保障的基本理念,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实现底线公平的重要制度安排。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人的禀赋和竞争机会事实上是不平等的。因此,在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中,不能保证竞争机会的公平,依靠市场机制也就很难达到结果的公平。近年来,中国的贫困差距持续拉大,基尼系数已经超过国际警戒线0.4,接近0.5。贫困差距加大的同时,贫困群体的基本生存权益受到威胁,急需制度的保障。而社会救助制度是与市场经济配套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基本制度安排。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中国社会救助制度的基础和核心,是保障贫困群体基本生活,维护其生存权益的重要手段。但是农村居民不论是在市场竞争机制中还是在社会救助制度安排中都处于不利的地位,与城市居民在生存环境方面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形成制度性贫困。城乡低保一体化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弥补市场分配所不能兼顾的公平性问题,保证全体国民在制度的保障下实现基本的平等、公平。

  1.3突破低保改革瓶颈,促进低保制度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从1993年上海首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到2007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全国范围的建立,再到各地城乡低保制度“扩面提标”工作的进行,低保制度获得了巨大的发展。作为一项普遍有效的社会政策,城乡低保制度在保障贫困群体最低生活,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贫困问题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经过多年发展的低保制度仍然将城市和农村分为两个独立的部分实施,城市居民、农村居民分属两个不同的制度,严格按照户籍管理区别对待。这种城乡分割的低保制度在保障对象、保障标准、保障程序、保障资金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不仅加剧了城乡差别,而且将处于城市与农村之间的进城务工人员、失地农民、城乡接合部农民排斥在外,造成城乡居民生存权益保障的不公平。在城乡统筹发展和户籍制度改革的背景下,低保制度自身的改革发展受到挑战,城乡低保一体化是弥补城乡低保差距,促进低保制度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2.1立法统一制度设计。

  城乡低保一体化应该在统一原则的基础上,立法统一制度的设计。目前城市低保的实施依据是1999年国务院发布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而农村低保依据的是2007年《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这两个文件已经滞后于制度的发展,其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修改已经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因此,应该适应新的发展形势和机遇修改现有法律规范,或者出台新的《最低生活保障法》《社会救助法》等,统一城乡低保制度的设计,建立一体化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立法的基础上对低保制度的实施原则、保障对象、保障标准确定、申领程序、管理机构、法律责任等进行统一的规定,打破城乡界限,将家庭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所有社会成员纳入低保制度。

  2.2搭建社区管理平台。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立法确立城乡统一制度的基础上,具体实施过程中应该建立统一机构进行管理,实现管理的统一化、规范化。城乡低保制度的管理在市县级民政部门基本实现了统一制度、统一人员,差距主要体现在基层,因此低保制度需要搭建社区管理平台。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加强社会管理的重心在社区,改善民生的依托在社区,维护稳定的根基在社区,社区在低保对象的资格审查、数据信息管理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在社区一级设立社区服务中心作为统一办理城乡低保申请的机构,以公务员或事业编制的形式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接受和办理贫困群体的低保申请,对其资格进行初审并协助做好家庭经济状况的调查核实工作。同时通过对社区低保对象信息数据库的管理,加强对低保对象家庭财产、家庭收入和支出、人口状况、致贫原因的监察,做到严格入口畅通出口,实现动态管理……3.3筹建社会化保障基金。

  资金是社会救助制度有效运行的核心,如果资金不到位,社会救助就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城乡低保一体化的有效实现需要设立财政支持为主、社会筹资为辅的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实行城乡统筹管理,专款专用。基金主要来自三方面,财政资金、福利彩票收入、社会慈善捐赠资金。实施低保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民政部门应该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有关工作,协调财政部门在预算中合理安排救助资金,并不断加大资金投入。福利彩票公益金是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的重要来源,随着福利彩票筹措资金能力的增强,应该切出一部分用于补贴低保对象救助。此外,社会慈善捐款通过慈善劝募的方式吸纳来自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成员的捐赠,也是募集低保资金的一种途径。将政府财政投入、福利彩票公益金和社会慈善捐款形成的城乡低保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逐步达到省级统筹,通过社会化方式解决城乡贫困群体的生活。

  2.3标准有别,分步实施。

  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城乡低保制度一步到位的达到统一制度、统一标准,对于经济不发达的地区来说,财政能力难以承受,需要在制度统一的基础上,分步实施。城乡低保的一体化并不是城乡低保制度的完全同一化,体现在救助标准方面,不宜实行一刀切的完全统一标准,而应该在救助标准确定依据和方法统一的条件下,渐进式统一救助标准。否则,一刀切的标准会急剧增加财政负担,影响低保和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城乡低保标准的设定,应该首先统一救助标准确定的依据和方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能够维持当地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气)费用确定。救助标准确定方法统一基础上,各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能力实行城乡有差别的救助标准,并分别逐步调整提高,最终达到城乡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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