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两阶段供应链非对称信息甄别模型
发布时间:2019-09-27 13:35
【摘要】:对两阶段供应链非对称信息甄别问题,基于一般性假设,构建了博弈模型。在分析一阶段信息甄别模型的基础上,结合Stackelberg博弈模型和激励机制理论,将其扩展到两阶段逆向选择动态契约,并分阶段求出其次优解。在代理人各阶段披露的市场信息相关前提下,分析了不同阶段信息相关性对契约的影响,基于贝叶斯信息更新,给出了两阶段逆向选择模型的线性分成制转移支付的形式;针对上述问题给出了数学建模及求解。
【图文】:
了自己利益而隐瞒市场的真实类型。供应商的问题是设计合理的资源配置方案{(α,β),(α-,β-)},从而激励零售商愿意披露真实的市场类型。在非对称信息文献中[19,21]都假设努力成本与努力程度为二次关系,本文延用这种假设,将市场条件θ和佣金率α所刺激的努力付出做为成本的决策变量,设零售商的成本为ψ(θ)=bθα2/2,其中,b>0表示成本系数。根据委托-代理理论,在此协调中,供应商为委托人,零售商为代理人。双方的博弈时序如图1所示。图1单阶段博弈时序图在对称信息条件下,供应商可以设计契约,使得零售商获得其保留效用相等的利润,而供应商获取交易中的全部剩余,同时承担所有风险。设零售商的保留效用为U0=0,因此,供应商的目标函数为maxT(x)E(x-T(x))=maxT(x)E((1-α)(Aα+θ+ε)+β)=maxT(x)(1-α)(Aα+θ)+β风险中性零售商的期望收益应该满足激励相容约束IC与个人参与约束IR:E(α(Aα+θ+ε)+β-bθα2/2)≥E(α-(Aα-+θ+ε)+β--bθα-2/2)(IC)E(α-(Aα-+θ-+ε)+β--bθ-α-2/2)≥E(α(Aα+θ-+ε)+β-bθ-α2/2)(IC)E(α(Aα+θ+ε)+β-bθα2/2)≥U0(IR)E(α-(Aα-+θ-
阶段静态模型的简单重复。本文与拉丰的研究[21]不同之处在于本文假设代理人的市场类型从博弈开始到结束不变,拉丰[20]讨论代理人的类型会随着外部环境变化而产生变化,博弈顺序如图2所示;本文将两阶段模型应用于供应链运作实际。代理人在委托人提供契约之前已经获知自己的市场类型;假设委托人有完全承诺的能力,即可以保证兑现与代理人签订的两阶段合约;委托人设计两阶段合约一次性提供给代理人选择,从而使得代理人披露自己的真实市场类型,保证双方长期合作的效益。双方的博弈时序如图3所示。图3两阶段博弈时序图(两阶段均为中期契约)1)此时若零售商的市场类型为θ,其有可能隐藏真实信息,因而在第1阶段选择(α-1,β-1)设Ur,2(υ|θ)为第2阶段中供应商认为零售商市场类型为θ的更新概率为υ所付的第2阶段的信息租金;其中,υ∈{υ,υ-},υ=Pr(θ|α)表示零售商如果第1阶段选择(α1,,β1),供应商相信零售商为θ的更新概率;同理,υ-=Pr(θ|α-)表示零售商如果第1阶段选择(α-1,β-1),供应商相信零售商为θ的更新概率1);假设市场类型为θ的零售商在第1阶段以概率Pr(α|θ)=1-γ选择(α1,β1),则以概率Pr(α-|θ)=γ选择(α-1,β-1)。同理,由于直接显示机制,当零售商报告真实市场类型时,会预见到供应商利用他披露的信息来更新先验概率,由此可能带来的后阶段转移支付{(α2,β2
【作者单位】: 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东华大学数字化纺织服装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71202066,71172174) 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2YJC630320) 上海浦江人才计划项目(12PJC021)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12ZS58) 教育部博士点基金资助项目(20110075110003)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
【分类号】:F224;F274
【图文】:
了自己利益而隐瞒市场的真实类型。供应商的问题是设计合理的资源配置方案{(α,β),(α-,β-)},从而激励零售商愿意披露真实的市场类型。在非对称信息文献中[19,21]都假设努力成本与努力程度为二次关系,本文延用这种假设,将市场条件θ和佣金率α所刺激的努力付出做为成本的决策变量,设零售商的成本为ψ(θ)=bθα2/2,其中,b>0表示成本系数。根据委托-代理理论,在此协调中,供应商为委托人,零售商为代理人。双方的博弈时序如图1所示。图1单阶段博弈时序图在对称信息条件下,供应商可以设计契约,使得零售商获得其保留效用相等的利润,而供应商获取交易中的全部剩余,同时承担所有风险。设零售商的保留效用为U0=0,因此,供应商的目标函数为maxT(x)E(x-T(x))=maxT(x)E((1-α)(Aα+θ+ε)+β)=maxT(x)(1-α)(Aα+θ)+β风险中性零售商的期望收益应该满足激励相容约束IC与个人参与约束IR:E(α(Aα+θ+ε)+β-bθα2/2)≥E(α-(Aα-+θ+ε)+β--bθα-2/2)(IC)E(α-(Aα-+θ-+ε)+β--bθ-α-2/2)≥E(α(Aα+θ-+ε)+β-bθ-α2/2)(IC)E(α(Aα+θ+ε)+β-bθα2/2)≥U0(IR)E(α-(Aα-+θ-
阶段静态模型的简单重复。本文与拉丰的研究[21]不同之处在于本文假设代理人的市场类型从博弈开始到结束不变,拉丰[20]讨论代理人的类型会随着外部环境变化而产生变化,博弈顺序如图2所示;本文将两阶段模型应用于供应链运作实际。代理人在委托人提供契约之前已经获知自己的市场类型;假设委托人有完全承诺的能力,即可以保证兑现与代理人签订的两阶段合约;委托人设计两阶段合约一次性提供给代理人选择,从而使得代理人披露自己的真实市场类型,保证双方长期合作的效益。双方的博弈时序如图3所示。图3两阶段博弈时序图(两阶段均为中期契约)1)此时若零售商的市场类型为θ,其有可能隐藏真实信息,因而在第1阶段选择(α-1,β-1)设Ur,2(υ|θ)为第2阶段中供应商认为零售商市场类型为θ的更新概率为υ所付的第2阶段的信息租金;其中,υ∈{υ,υ-},υ=Pr(θ|α)表示零售商如果第1阶段选择(α1,,β1),供应商相信零售商为θ的更新概率;同理,υ-=Pr(θ|α-)表示零售商如果第1阶段选择(α-1,β-1),供应商相信零售商为θ的更新概率1);假设市场类型为θ的零售商在第1阶段以概率Pr(α|θ)=1-γ选择(α1,β1),则以概率Pr(α-|θ)=γ选择(α-1,β-1)。同理,由于直接显示机制,当零售商报告真实市场类型时,会预见到供应商利用他披露的信息来更新先验概率,由此可能带来的后阶段转移支付{(α2,β2
【作者单位】: 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东华大学数字化纺织服装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71202066,71172174) 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2YJC630320) 上海浦江人才计划项目(12PJC021)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12ZS58) 教育部博士点基金资助项目(20110075110003)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
【分类号】:F224;F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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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542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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