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抑制”的法律镜像及其变革——中国金融市场现实问题的制度思考
发布时间:2017-11-15 10:09
本文关键词:“金融抑制”的法律镜像及其变革——中国金融市场现实问题的制度思考
【摘要】:中国的金融体系带有非常明显的"金融抑制"色彩,这为我国金融法律制度带来了一些根本性缺陷,具体表现为:金融法律规则留给公共部门以极大的权力行使空间;大量起实际作用的金融法律制度表现为"隐性规则";金融法律规则制定与实施的"部门化"倾向。而由"金融抑制"导向"金融深化"的制度变迁过程中,既有来自市场自身和决策者的推动力,同时也不可避免存在来自既得利益者的改革阻力。
【作者单位】: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2CFX073)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12YJC820040)
【分类号】:F832;D922.28
【正文快照】: 回顾三十余年来中国金融体系的发展,一条主线就是“金融抑制(financialrepression)”。“金融抑制”理论最早是在1970年代由罗纳德·麦金农和爱德华·肖这两位学者分别在各自的著作《经济发展中的货币与资本》[1]和《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2]中提出的,它指的是一种货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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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黄小强,余颖玲;对完善我国金融法治的思考[J];金融与经济;2004年08期
2 吴国平,吴毅平;走出金融法治的误区[J];南方金融;2000年10期
3 高晋康,谢s,
本文编号:1189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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