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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民间借贷习惯研究

发布时间:2018-10-11 17:20
【摘要】:民国时期,民间借贷习惯在社会金融生活中扮演着“准法律”的角色并在维护社会金融秩序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对民国时期民间借贷习惯进行深入研究,不仅有助于全面认识中国传统社会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的全貌,而且还可为当今社会规治民间借贷乱象提供历史参考。 民间借贷习惯是关于民间借贷的习俗、惯例。认识民国时期民间借贷习惯的内容构成,需首先对这一时期民间借贷有一大致了解。本文正文开始即从负债率、负债额、借贷来源、借贷用途等四方面阐述了民国时期民间借贷概况。 对民国时期民间借贷概况作了介绍后,本文描述和分析了民间借贷习惯的内容构成。民间借贷习惯的内容可分为四部分,即私人借贷、典当借贷、合会借贷、预卖(买)及赊借。其中,私人借贷的内容包括金钱借贷和实物借贷;典当借贷包括不动产典当、动产典当与典妻;合会借贷包括融资性合会、储蓄性合会、保险性合会、慈善性合会。 在借鉴“法”的生成机制模式下,民间借贷习惯的生成机制可具体化为生成的原因、进路和资源。原因主要体现为利益、道义、政治和风土人情等。进路主要体现为借贷主体间的博弈,既包括债权人内部的博弈、债务人内部的博弈,也包括债权人与债务人间的博弈。其中,债权人内部的博弈可用智猪博弈模型来分析,债务人内部的博弈可以用囚徒博弈模型来解释,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博弈可以用鹰鸽博弈模型来说明。民间借贷契约是生成民间借贷习惯的主要资源,借贷契约的扩散使得具有双边效力的契约条款逐渐转化为具有多边效力的民间借贷习惯。 民间借贷习惯的运作机制主要包括市场调整机制和社会规制机制。市场调整机制可细化为民间借贷习惯的自治调整机制、互治调整机制和他治调整机制;社会规制机制可细分为以信用为媒介的惩罚机制、以地位为媒介的压制机制和以关系为媒介的笼络机制。由于诸多机制的共同作用,使得民间借贷习惯的效用得以发挥,减少了借贷纠纷的发生。 随着历史的发展,民国时期的民间借贷习惯逐渐演化为现今社会中的多种借贷习惯。习惯从属于文化,借鉴文化的演化机制,可将民间借贷习惯的演化机制分为濡化机制与播化机制。在演化的当代形态方面,本文重点考察了一则借贷纠纷中所显现出来的习惯和借贷市场内的借贷习惯,通过对它们与民国时期民间借贷习惯的比较研究,本文确证了现今通行的借贷习惯是源自于民国时期民间借贷习惯的判断。 民国时期民间借贷习惯主要呈现出三个总体特征:植根于民国时期的农村社会,民间借贷习惯主要呈现出利益、道义和政治相互交织的图景;在民间借贷习惯的生成、运作和演化过程中,其与借贷契约是紧密交融在一起的;民国时期民间借贷习惯是借贷双方相互博弈而成,从而民间借贷习惯展现出了“近代民法”的特点。
[Abstract]:Therefore, folk lending habits play a 鈥渜uasi-law鈥,

本文编号:2264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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