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有企业审计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善
发布时间:2017-10-15 00:29
本文关键词:论国有企业审计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善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逐步增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也显得更加重要。国有企业审计作为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经济健康发展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国有企业审计的实施是在法律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下进行的,可以说国有企业审计能否充分发挥揭示差错和弊端,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维护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作用,其中的关键之一就是国有企业审计法律制度是否健全,也就是是否“有法可依”,以及审计过程中能否做到“有法必依”,“有责必究”。因此,国有企业审计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善是我国法律在审计领域走向深入的重要实践,对于完善我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做强做大国有经济,夯实我们党执政的经济公有制基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国国有企业审计由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等三种主要审计形式组成,三种审计形式的审计主体、客体以及审计的内容各不相同,所发挥的监督作用也有所差异。因此,在充分界定和区分国有企业审计不同形式之间区别和联系的前提下,分别探索完善国有企业审计法律制度体系的主要途径显得尤为关键。本文以国有企业审计的三种不同审计形式为分析的三个主要维度,回顾了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法律制度发展的历史沿革,明确了三者的内在联系和主要区别,并分别界定了三种审计形式的法律关系,最后从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三个方面探讨了国有企业审计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分别提出了完善国有企业审计法律制度体系的政策建议。 第一章国有企业审计法律的涵义与理论基础,主要解释了国有企业审计以及国有企业审计法律制度相关概念,通过对我国国有企业审计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和相关理论进行分析,奠定了本文研究的基础。 国有企业是指指政府依靠其占有的国有资产的所有权,控制、管理并进行监督的经济组织。审计是指由专职机构或者人员接受特定组织的委托或授权,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对被审单位与特定经济活动相关的资料进行检查、核实,收集和整理审计证据,以判明资料的合法性和一贯性,判断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并独立的出具审计报告的一项经济监督、评价、鉴证活动。由此可见,国有企业审计是在相关法律的规范下开展的一项针对特定对象的活动。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经过不断的探索和完善,我国国有企业审计形成了以《审计法》、《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构成的法律制度体系。由于审计法律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实体法律,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学理论之上,所以本文对国有企业审计法律的相关理论基础进行了分析,为下文的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 第二章国有企业审计的法定形式与法律关系辨析。主要阐述我国国有企业审计的三种法定形式,分析了国有企业三种审计形式之间区别和联系;然后通过对国有企业法律关系进行辨析,分别提出了国有企业审计三种不同审计形式的法律主体、法律客体、法律关系的内容以及法律责任,分析了它们的异同。 国有企业审计的法定形式主要有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三者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共同构成了我国国有企业审计体系。由于三种审计形式主体、客体和审计内容的不同,导致了国有企业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法律关系也各不相同:以法律主体为例,国家审计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国家审计行为实施过程中权利人和义务人,我国国家审计的权利人是指国家审计机关及工作人员,义务人是指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的权利享有者是指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及工作人员,义务承担者是指企业内部各部门及全部工作人员;国有企业社会审计法律的主体就是从事国有企业社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利害关系人。 第三章国有企业审计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本章对我国国有企业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国有企业法律制度的基本体系,对目前该体系存在的问题从三种不同审计形式的不同维度进行辨析;最后创造性的提出了完善国有企业审计法律制度体系的政策建议。 国有企业国家审计法律制度主要存在审计独立性没有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审计公告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审计决定执行难,国家审计监督职责不完善等问题,内部审计法律制度主要存在内部审计审计地位得不到法律认定,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体系缺乏独立性且不健全,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与公司的治理混淆,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不合理,隶属关系不清等问题;社会审计法律制度主要存在国有企业的社会审计覆盖面较窄,国有企业的社会审计目标不明确,国有企业的社会审计存在交叉作业现象,国有企业的社会审计封闭运行,没有发挥应有的功能等问题。针对国家审计法律制度体系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提出了应明确和落实法律责任的建议;针对内部审计制度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从法律的层面加大内部审计的独立性;针对社会审计制度体系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与另两种审计相结合,充分挖掘其审计成果,从而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服务。
【关键词】:国有企业 审计 法律制度
【学位授予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1
【分类号】:D922.27;F239.4
【目录】:
- 内容摘要4-9
- 引言9-10
- 第一章 国有企业审计法律的涵义与理论基础10-17
- 第一节 国有企业审计法律的涵义与意义辨析10-13
- 一、国有企业审计的涵义辨析10
- 二、国有企业审计的法律意义辨析10-11
- 三、国有企业审计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11-13
- 第二节 完善国有企业审计制度的相关理论基础13-16
- 一、委托代理理论13-14
- 二、信息不对称理论14-15
- 三、寻租理论15-16
- 小结16-17
- 第二章 国有企业审计的法定形式与法律关系辨析17-27
- 第一节 国有企业审计的法定形式辨析17-20
- 一、国有企业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辨析17-19
- 二、国有企业国家审计与社会审计的关系辨析19-20
- 第二节 国有企业审计的法律关系辨析20-26
- 一、国有企业审计的法律主体辨析20-21
- 二、国有企业审计的法律客体辨析21-22
- 三、国有企业审计法律关系的内容辨析22-24
- 四、国有企业审计的法律责任辨析24-25
- 五、国家审计机关与其他机构的法律关系辨析25-26
- 小结26-27
- 第三章 国有企业审计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27-40
- 第一节 国有企业审计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辨析27-33
- 一、国有企业国家审计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辨析27-30
- 二、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辨析30-32
- 三、国有企业社会审计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辨析32-33
- 第二节 国有企业审计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善33-39
- 一、国有企业国家审计法律制度的完善33-35
- 二、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法律制度的完善35-37
- 三、国有企业社会审计法律制度的完善37-39
- 小结39-40
- 结论40-41
- 参考文献41-43
- 后记43
【引证文献】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周林;论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完善[D];西南大学;2012年
,本文编号:1034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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