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1-07-02 09:24
<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教育厅(委)、通信管理局、公安厅(局)、商务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厅(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厅、委)、体育局、能源局、邮政局、残联,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教育局、公安局、商务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体育局、能源局、邮政局、残联:
【文章来源】:房地产世界. 2020,(17)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合理确定居住社区规模。
(二)落实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
(三)因地制宜补齐既有居住社区建设短板。
(四)确保新建住宅项目同步配建设施。
(五)健全共建共治共享机制。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
(二)制定行动计划。
(三)推动社会力量参与。
(四)动员居民广泛参与。
(五)做好评估和总结。
本文编号:3260203
【文章来源】:房地产世界. 2020,(17)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合理确定居住社区规模。
(二)落实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
(三)因地制宜补齐既有居住社区建设短板。
(四)确保新建住宅项目同步配建设施。
(五)健全共建共治共享机制。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
(二)制定行动计划。
(三)推动社会力量参与。
(四)动员居民广泛参与。
(五)做好评估和总结。
本文编号:32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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