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一体化背景下农民合作社主导的农产品物流模式研究
【学位单位】:江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8
【中图分类】:F326.6
【部分图文】:
3.2.1 以农户为中心的自产自销型物流模式据调查显示,42%的农户自己销售农产品,45%的农户卖给个体商贩,这说明近半的农户仍然保持小农经济模式,处于分散无组织状态。农户每季按照经验种植、培育相应农作物,收成之后到集市出售或者经由个体商贩转售给批发商、销售商或者加工企业等,最后在辗转至消费者手中,这是我国最传统的农产品流通途径,也是目前采用最多、最普及的方式(如图 3.1)。这种模式存在很多弊端,流通的农产品大多处于初级农产品状态,没有经过清洗、保鲜、包装以及简单再加工等工序,因此价格低廉,不产生附加价值;农产品运输、储存方式落后,不具备先进的物流技术,损耗量大,物流成本高;物流信息不对称,农户得不到最新的市场资讯,只能凭经验判断农作物种类和数量,极易产生供需不平衡现象;农产品价格无法市场化,无法就价格进行谈判,农户利益得不到保证。
城乡一体化背景下农民合作社主导的农产品物流模式研究3.2.2 以批发市场为中心的物流模式建立制度完善、行为规范、功能健全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是这一模式的重点问题。批发市场作为连接生产和消费的介质,为农产品买卖提供交易的场所,农户生产出的农产品自行运输或者经由各类中介组织输送到产地批发市场进行售卖,再几经周转至销地批发市场,供给消费市场(如图 3.2)。批发市场能够及时响应市场需求,提供实时供求信息,但是由于该物流模式环节过多,容易出现信息失真或者上游有意隐瞒真实信息,存在一定程度的牛鞭效应。我国虽然农产品批发市场众多,但是相当数量的批发市场存在管理、检测、服务等方面的问题,与日本现代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有很大差距。
图 3.3“加工企业+农户”型农产品物流模式(2)“加工企业+中介组织”随着订单农业的发展,“加工企业+农户”模式的弊端越发明显,于是出现了新的物流模式,即“加工企业+中介组织”的物流模式(如图 3.4)。两种模式的区别在于加工企业不再直接面对分散的农户,而是只要与中介组织确定合同关系,由中介组织负责为加工企业提供货源,形成供需关系,同时中介组织代表农户利益与加工企业谈判,争取更多的农产品增值,为农户提供农产品价值实现服务。类似的中介组织包括生产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农业协会等,这些组织服务功能单一不全面,另外一些中介组织以盈利为目的,不能完全代表农户的利益,很可能出现合伙对农户进行价格欺压的现象。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张洪坤;;基于供应链战略协同的农产品物流运行机制研究[J];商业经济研究;2015年35期
2 顾莉丽;郭庆海;;农民合作社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中的功能及运作机制——基于吉林省农民合作社的分析[J];中国流通经济;2015年08期
3 郎庆喜;陈艳红;赵冰;冯田田;;城乡统筹背景下的农产品物流模式研究——以安徽省为例[J];安徽农业科学;2015年13期
4 曹倩;邵举平;孙延安;;基于改进遗传算法的生鲜农产品多目标配送路径优化[J];工业工程;2015年01期
5 刘刚;张晓林;;基于农民合作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研究[J];农业现代化研究;2014年06期
6 郭焱芳;吴浪;;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与技术服务需求特征及其影响因素[J];农业图书情报学刊;2014年10期
7 崔宝玉;;政府规制、政府俘获与合作社发展[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05期
8 邓衡山;王文烂;;合作社的本质规定与现实检视——中国到底有没有真正的农民合作社?[J];中国农村经济;2014年07期
9 许金立;;农产品物流视角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研究[J];农村经济;2014年05期
10 唐建荣;徐媛媛;;基于低碳视角及CLPV理论的农产品物流发展战略[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4年0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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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碧珍;农产品物流模式创新研究[D];福建师范大学;2009年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3条
1 边晓雨;低碳经济视角下农村物流系统动力学建模及优化研究[D];江苏大学;2017年
2 丁岚;城乡一体化视角下农产品流通模式研究[D];吉林大学;2014年
3 洪琳;供应链管理视角下的浙江农产品物流模式研究[D];南昌大学;2012年
本文编号:2814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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